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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告陳敏鳳2連敗,但驗證了名嘴的下限!
2017/03/29 12:44:41瀏覽1580|回應4|推薦23

媒體報導,媒體人陳敏鳳2015年1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馬英九總統收受違法政治獻金,抓到了?!」一文,馬英九認為她未舉證證明內容屬實或查證,散佈的不實信息造成他社會人格評價受貶,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000萬元、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時台北地院認為陳敏鳳已盡查證義務,報導又與公共利益有關,判她免賠。馬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今判決上訴駁回,此案馬英九二連敗。

陳敏鳳辯稱,她的文章與今周刊在去年1月26日的報導內容大致相似,可見科技宴事件早已眾所皆知,且她依查證所得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真實才報導。偵查組對於2008年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相關爭議已簽結,特偵組調查結果,2007年9、10月間馬與電子業人士確曾在吉品海鮮餐廳聚宴,她文中揭露的科技宴與捐款之事雖與事實不盡符合,但主要結構大致相同,她未捏造。

雖然北院認為新聞自由攸關公共利益,文章縱與事實不盡相同,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保障,判馬英九前總統敗訴!

但是!再次證實馬幕僚收2億元違法政治獻金的指控,子虛烏有!道聽途說都能毀人名節!

台灣媒體人秀了無良的下限及典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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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9944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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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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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21:38

電視新聞訪問警察,各個結巴......

電視新聞訪問學生,各個結巴......

電視新聞訪問店家,各個結巴......

奇怪,怎麼台灣人說話那麼困難?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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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21:31

致可憐的台灣同胞:

電視新聞成了車禍新聞,專報各式車禍新聞

駕駛與拖吊員吵架也算新聞.......

爆胎也叫新聞...........

天婦羅草蝦三公分裹粉成20公分,NT140,也有人買.......

豬八戒大腸癌,也叫新聞..........

顧客咆哮店員,也叫新聞................

致可憐可恨的台灣同胞: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您們真令人可恨

這麼爛的台灣鬼島,您們怎不革命呢?怎住得下呢?


ja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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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16:43
所以這是當政治和公眾人物的下場,遇到毀謗,只能摸摸鼻子,法官只要一句"事涉公共利益",政客和公眾人物就只好委屈一點,即使被歪曲事實,個人名節遇到公共利益,也要低頭啊,哈哈哈。

劉莉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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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15:47

致兩岸中國公民、地檢署、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蔡鴻仁: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853742791567642&id=100007958179112

僅以上文代替2017330到庭說明(案號:致股105年度他字第4507號瀆職案,承辦人電話03-2160123#5326)。

也請相關單位以平信或電郵向本人說明案情與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