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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12:44:41瀏覽1580|回應4|推薦23 | ||
媒體報導,媒體人陳敏鳳2015年1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馬英九總統收受違法政治獻金,抓到了?!」一文,馬英九認為她未舉證證明內容屬實或查證,散佈的不實信息造成他社會人格評價受貶,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000萬元、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時台北地院認為陳敏鳳已盡查證義務,報導又與公共利益有關,判她免賠。馬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今判決上訴駁回,此案馬英九二連敗。 陳敏鳳辯稱,她的文章與今周刊在去年1月26日的報導內容大致相似,可見科技宴事件早已眾所皆知,且她依查證所得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真實才報導。偵查組對於2008年總統大選政治獻金相關爭議已簽結,特偵組調查結果,2007年9、10月間馬與電子業人士確曾在吉品海鮮餐廳聚宴,她文中揭露的科技宴與捐款之事雖與事實不盡符合,但主要結構大致相同,她未捏造。 雖然北院認為新聞自由攸關公共利益,文章縱與事實不盡相同,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保障,判馬英九前總統敗訴! 但是!再次證實馬幕僚收2億元違法政治獻金的指控,子虛烏有!道聽途說都能毀人名節! 台灣媒體人秀了無良的下限及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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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