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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3:14:57瀏覽2274|回應2|推薦23 | |
媒體報導。彰化縣黃姓退休員警,前年11月在員林市欲對蔡英文總統車隊鳴笛抗議,遭警方團團包圍發生推擠,警方以員警遭推倒受傷,控黃男妨害公務與傷害罪;彰化地院刑庭審判長簡璽容以長達29頁篇幅敘明無罪判決理由,更在判決書中痛批,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已真正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力。 判決書指,黃姓退休員警為彰化縣退休警消協會及反年金改革人士,當天中午至員林市中山路與員林大道7段路口持汽笛喇叭等候總統車隊返程,欲鳴笛抗議並攔陳情,因警方上前團團包圍,過程中推擠洪姓員警並導致楊姓督察員右食指破皮受傷,檢警認定已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等罪。 法官勘驗警方所提供高達37支攝影機、密錄器的影像檔,發現員林分局長曾打電話聯絡現場指揮官及所長,告知「如果有推擠就跌倒,直接用現行犯逮捕」。員警也證稱,勤前教育時,分局長指示要將陳抗者圈圍起來,不要對陳抗者有搶奪、推擠的暴力行為,並指示若在圈圍過程中遭受推擠或壓迫,就順勢倒地,保護同仁的權益。 警察應該扮演打擊犯罪、實現正義的人民公僕角色,但是看了以上法官的判決書,我們驚覺發現原來警察竟然隨時可扮演「當權者的鷹犬」,構陷人民於罪!實在太瞎,太可惡了! 〜法官發現員林分局長曾打電話聯絡現場指揮官及所長,告知「如果有推擠就跌倒,直接用現行犯逮捕」。 執法者違法以假摔的手段,構陷人民後把他逮捕,這就是我國的警察德行及嘴臉? 但是!法官證實,事實就是如此! 所以!同胞們!在民進黨蔡英文執政下,有多少警察已愧對他們身穿的制服?成罪惡蔡政府的爪牙? 太令人髮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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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