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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 07:46:01瀏覽1669|回應4|推薦18 | |
中華民國藝人歐陽娜娜將於中共十一「國慶日」,登上央視晚會獻唱〈我的祖國〉,引起輿論批評,甚至被稱應該註銷國籍,陸委會則強調,若有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重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歐陽娜娜與張韶涵今晚登上大陸央視「中國頌˙祖國夢」國慶晚會演出,其中歐陽娜娜與任達華、惠英紅等六名藝人合唱「我的祖國」,在先前央視公布消息後,備受爭議與抨擊;歐陽娜娜穿上深紅V領蓬長裙,心情似乎受了些影響,少了平常的甜笑,全程睜大眼努力對嘴襯美聲,僅一次露出微笑;倒是張韶涵演出部分吃重,且全程燦笑、與有榮焉,同場獻唱卻是兩樣情。 看到說「中華民國政府不存在」,主張台灣獨立的蔡英文政府的陸委會恐嚇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要罰她50萬,真的讓人錯亂! 一個不認同中華民國的民進黨政府,用中華民國的法律來罰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歐陽娜娜,真是荒謬至極! 對歐陽娜娜及一些要擴展大陸市場的藝人來說,為了賺錢配合演出是可以理解的。若是要歸化大陸,那也是他們的事! 所以不罵林志玲,就不能罵歐陽娜娜。 何必小題大作,欲加之罪? 而踐踏中華民國認同台獨的民進黨蔡政府,請不要拿中華民國的法律來罰歐陽娜娜。 因為!中華民國,也不是民進黨蔡政府的祖國。你們沒有比歐陽娜娜愛中華民國。 人在漢營,心在曹。 一個打心裡不認同中華民國的蔡政府,去譴責、去處罰一個為了賺錢不愛中華民國的藝人,都是中華民國的叛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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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