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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21:56:23瀏覽1843|回應16|推薦23 | |
大法官748號釋憲解釋文說,現行民法有關婚姻的規定,使同性戀族群不能跟異性戀族群一樣享有婚姻保障,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的精神。行政機關及立法院,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 這748號釋憲文,看起來是挺同陣營獲得勝利了。 但是,我認為這是「大法官們」的為德不卒。也是有解釋跟沒解釋,也不能改變之後正反方的大戰。不解釋前,社會就已經有所共識,那就是共識在是修民法,還是立專法的爭議上。 也就是,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跟現在大法官解釋文的內容一樣,並不反對同性婚姻。而是,在於希望不要修民法,而有所區隔。但是,同志們及自認走在平權潮流上的人認為,立專法是歧視。 所以我認為,這個「去死吧」解釋文,是大法官們去死吧。 還不是,台灣社會挺同、反同價值雙方要到立法院大戰。根本無濟於事! 當然,這是蔡英文出爾反爾的錯,這種髮夾彎的情形,就是徐永明在蔡英文面前龜縮當啞巴,卻要吳敦義先道歉的情形。 而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發聲明要立法院如期完成修法。這種聲明真是秀民主素養的下限,荒腔走板! 立法院是總統府的下級機關?是總統府的立法局? 一個行政權可以命令立法權要如期完成立法? 這話請回民進黨中常會裡對其立委同志說,不要黨國不分,總統可不是立法院的上級長官。 從這總統府發的聲明,可見蔡英文民主素養及民主制度的權力分立基本ABC的認知都不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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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