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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規定 的事
2013/10/04 14:33:20瀏覽171|回應0|推薦3

羅瑩雪:法律沒規定 檢察總長不能見總統

立法委員一再質疑檢察總長黃世銘依哪一條法律直接面報總統關說案。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天答覆媒體提問表示,沒有法律規定檢察總長不能面見總統,或總統不能打電話給檢察總長,「重要的是談話的內容,是合法或違法的。」

羅瑩雪對於上任第一天就在立法院經歷八小時震撼教育,她說「我有練氣功,每天打坐一小時,可以用平靜的心情面對立委質詢。」她任職蒙藏委員會時曾面對立委輪番質詢,熬得住八小時。

法務部昨天舉行羅瑩雪就任法務部長記者會,媒體提問我國法律是否規定總長不能面見總統報告治安事項?她答覆,沒有法律規定檢察總長不能面見總統,我們是自由的國度,只有法律規定不准才不能做,其他的沒有限制。她說,只要總統認為有必要,可以約見任何一位官員或公務員,官員在有必要情形下亦可請見總統。

總統是否可以打電話給總長問個案?她說,要看談話內容,如果說生日快樂當然可以,「有無違法要看內容,重要的是溝通什麼內容。」

特偵組偵辦高院法官陳榮和案,監聽意外發現立法院長王金平受立委柯建銘之託,向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柯在高院更一審獲判無罪案件不要上訴,使之無罪定讞。立委質疑,檢察總長黃世銘分別在八月卅一日、九月一日面見總統馬英九報告此事,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指責黃世銘越級報告。


【2013/10/03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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