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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見(一)
2008/01/31 06:22:45瀏覽844|回應0|推薦23
 

台灣我見(一)

台灣政治人物無時無刻都在爭先恐後,比拼誰更愛台灣。台灣是片土地,還是二千三百萬人民?愛台灣當然是愛這二千三百萬人民。愛人民,先就要讓他們有好日子過;二千三百萬人民要過好日子,當然要拼經濟。可是在政治人物來說,拼經濟卻從來都只是個口號,他們的實際行動卻是政治爭鬥。真的愛台灣,便馬上停止爭鬥,認認真真拼經濟,笨蛋!

阿扁是搞政治運動的高手。做總統,他除了整天叫囂:「你愛台灣嗎?」煽動政治意識形態爭鬥,便什麼都不管了。加以民進黨支持者的行動往往較為激烈,故此人們很容易便將台灣的傷亂都算到綠營的頭上去。可是藍營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也在拚命爭鬥,也拿不出什麼積極的主意來拼經濟。看來台灣弄得滿目瘡痍,那不是誰在搞事的問題,爭鬥是台灣民主體制走向成熟的必經之路。

扁式胡鬧考驗民主
阿扁政府雖然夠爛,無心插柳他也作了重要的貢獻。八年來他以口號治國,無視民生經濟發展,令台灣經濟變成為第三世界國家般的爛攤子。經過阿扁的鬥爭洗禮,今後不管誰來當政,不著著實實拼經濟,又怎還可以奢望憑口號贏得人民的支持?
阿扁式的叫囂反正都是不用兌現的口號,他也就把最漂亮的話說到盡頭,以致徹底毀滅一切政治承諾和操守。今後人民又還會相信只作承諾而無具體行動的政府嗎?胡鬧八年,阿扁確又令台灣的民主體制迅速成熟起來了。
八年來阿扁政府只是搞作,不事生產;「去中國化」、「正名」等意識形態的族群運動一個接著一個。這些運動雖然對民生經濟無益,卻強化了台灣人民的群體意識,這對剛走出專制、當家作主起來在民主體制中摸索的台灣人民,是異常重要的。他為加入聯合國發起公投,給國際揶揄為無謂搞作,更激怒了美國這個大靠山。這個舉措卻有助於強化台灣人民的族群意識,更讓國際注意到台灣被中共打壓的孤立窘境,激發同情,故此不失為一個好運動。
當然,我不是說阿扁亂搞八年是德政。我要說的是,阿扁的胡鬧固然嚴峻地考驗了台灣民主體制的健全性,也同時令這個體制得以迅速成熟、令台灣人對這個體制更有信心--胡鬧而無所不用其極的阿扁尚且搞不垮這個體制,那麼這個體制是沒有人可以搞得垮的了。

族群意識認同增強
沒有錯,阿扁政治意識形態運動搞個不停,社會是紛亂了,卻深化了群體意識。他不事生產,不講操守信用;胡亂搞作,考驗了台灣民主體制的健全性,因而也鞏固了民眾對民主體制的信心。這個體制足以令台灣人民驕傲,而族群意識體現的是人民的力量,兩者給台灣人民這個新身分帶來了實質內涵。在阿扁的胡亂搞作中,台灣人民終於找到了自己新的身分。
阿扁八年劣政,弄得經濟低迷不景,社會一潭死水。阿扁更欠前瞻,叫人民只顧盯著肚臍、困在內部糾紛中。八年來,日子實在是過得夠慘的。Thank God!阿扁的劣政快要結束了。
好彩,在八年艱辛的歲月中,台灣人民對民主體制有了信心,對族群意識有了認同,這個新的身分讓台灣人民有了自信,故此是時候面向世界拼經濟了。有了自信,台灣人民便可以充滿希望地團結起來凝聚力量。這應該是台灣人民大時代來臨的時刻了。
表面上,藍綠爭鬥是政治理念的衝突,事實上那卻是身分和生存同時面對威脅引發的條件反射。從專制走向民主的台灣人民,衝破極權專政統治,自己當家作主,那固然是自由多了。可是習慣了專政統治,形成依賴;一旦自由了起來,便頓然失落,少了安全感。
以前,不管台灣人民是否願意,反攻大陸是國策。當時台灣人的身分是中國人,而台灣只是跟大陸暫時分隔。當家作主、政權自主,台灣人民非但有自由亦有必要重新建立自己的身分。諷刺的是,從極權中得到了解放,這反而給台灣人帶來了身分和生存的危機。

深藍深綠如驚弓鳥
以前中共打壓台灣,那是共產黨和國民黨兩個專政集團的爭執,政治隔離下的台灣人民對此沒有切身的感受。不過,有了民主,中共的打壓變本加厲,策動國際孤立;面對中共的步步進逼,不知所措的台灣人民感受到的是強烈的壓迫感和屈辱。
台灣人民在民主體制下當家作主,卻欠缺獨立國家的身分,由是在心理上形成了妾身未明的危機感。另一方面,在極權走向民主的陣痛中,專政統治下的表面穩定沒有了,呈現了社會不安;而中共的打壓恫嚇卻又變本加厲。與此同時,國際冷漠對待台灣,令孤立更形嚴峻。
在這樣的大氣候下,台灣人民頓覺生存空間縮窄了,出現生存危機。這個危機感要有所宣洩,這便是藍綠舊新兩幫爭鬥的底因了。有了民主體制帶來的自信、對新身分的認同,這該是台灣人民沉著應變克服心理危機的時候,好開拓國際貿易、擴大生存空間。
恐懼令人走向極端。深綠人士罔顧中共武力威脅,要爭取獨立(台灣不已有了獨立之實嗎?欠的只是名分而已)。深藍人士則不顧族群尊嚴,有了民主、自由仍自我作賤要跟專制的中共統一,他們都是些活在恐慌中的驚弓之鳥。

黎智英 蘋果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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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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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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