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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複製人再複製人再複...
2009/03/09 10:06:20瀏覽978|回應3|推薦10

我覺得人之所以“成長”不是因為變成熟圓滑了而是漸漸明白人類是如何運作社會加以複製讓自己成為同樣“狀態”的人

用“複製”這個字眼比起“學習”,我覺得用在人身更貼切,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學習的成果雖然可以視為自己所擁有獨一無二的體悟,但當全世界的人都變成惡人,除非放棄活下來的機會,否則神職者都會同流合污吧!

同理,孩子複製父母的暴力行為,人民複製政府官員的自私謀利,尤有甚者,殺人犯其實“可以被同情,但不該被原諒”

殺人犯在人格上必定有“先天”及“後天”上殘缺的部份,要追溯的地方很深也可能很廣,“學習”尤其在他所擁有的童年時期是來不及派上用場的,複製成為他最初的“罪”,但當他從一個被害人轉為加害人時,他的立場又不能被原諒了,否則怎對得住他製造出來另一批的被害人呢?

我們只能期待人類在歷史中慢慢修正自己改良之後的行為,讓複製良善能成為一件輕鬆又理所當然的事,萬世太平的世界雖然離現在還很遙遠,但只要群起戮力,比起消極和放棄,只要人仍有著滴水穿石的信念,那一天終將到來

                 小男寫在http://blog.udn.com/LightBlood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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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bow Li James
因為有法律做後盾所以一家才不合。
2009/08/13 23:10
就是因為他們未成年,所以才這樣囂張,你可不知道美國的法律有多健全的保護弱勢團體?這說來話長,講三天你可能還未能了解,總歸能養未能教就是見頭痛的 事,因為美國的法律將這些小孩子教壞,如果我跟你說你的孩子可以上法院申訴告父母環境給予不當“他想獨立生活“,法官大部分會准(尤其如果父母賺的錢 多),因小孩子沒有賺錢的能力,所以這場官司又是父母要付費,這一付又是台幣100多萬跑不掉,T背負著前妻的打離婚官司律師債長達五年,再加上循環利息 (因為刷卡),和永無止境贍養費外加前妻不斷上訴爭取更多的贍養費.......還有更多ㄋ。我只能說美國女人真好當。

現 在因為T的前妻違反加州法律,沒有在搬家到德州前到法院請求核准,又在庭上反覆講謊話說她沒工作(她只要這樣講我們就要付100%的贍養費,你知道有多少 嗎?就是平均可以養台灣四個家庭的薪水。我們已經付很久了。)她太過貪心所以最後庭上將撫養權交到T的手上,但孩子跟我們住時就不斷找麻煩,我們問她們要 不要一起出去陪我去醫院做身體檢查,從前一晚問到要出門時都還在問,結果一出門才剛踏進醫院,T的前妻就打電話問我們在哪裡?說我們放著兩個孩子在家裡害 怕,她要叫警察把她們帶走。我們接到電話就知道事二女兒去跟她生母串通好了的,趕緊回家帶她們出門,為什們T的前妻要這樣做ㄋ?因為她所仰賴的贍養費沒 了,現在要耍花招將贍養費打官司打回來。
但現在孩子在哪裡勒?又在她們生母那,因為她有探視權所以將孩子留在她那不還回來,還請律師來跟我們打。 我想~這種事應該會無止境吧,為了保全我們的婚姻,我們必須要放棄這兩個女兒,因為我觀察到她們看得電視和朋友都是這付德行,我的生命短暫敵不過強大的美 國法律,一個國家要敗不是看不出跡象的。

所謂的一家之和就是二女兒對她爸爸說得:你滾出我的生活但我生活須要用的錢要給我。(我在旁邊聽了覺得這邏輯很有趣,因為這兩個孩子的生活是她爸爸賺錢養出來的。)

結論~再有耐心的我,也經不起每個月上法院對抗美國以制定的法律。

PS.二兒子未滿18歲時就跟父親說要獨立,政府還每個月將保險費付給二兒子讓他獨立生活,有沒有很贊啊,我們是付保險費的人而且是受益人,我們還未亡受益人卻是別人。
小男+(LightBloodLife) 於 2009-08-16 10:31 回覆:
我有留言給你ㄡ~

Rainbow Li James
希望的一波會降臨在哪個國家?
2009/08/13 00:22
妳的這篇文章也是我最近再思考的一件事,但我已經理出我的結論想跟妳分享一下。
美國最賺錢的行業就是離婚律師,在台灣離婚只要簽個字就好,在美國加州(因州法不一)離婚前要先去法院登記分居,然後訴請離婚。(這段期間大約一年離婚才 生效)如果遇到財產上的糾紛,這一打官司四年都打不完,而且在還未正式離婚下夫妻比較會賺錢的那一方就要付律師費(通常是男方要付錢)寫到這就已經覺得很 超過了,但當我繼續了解下去這只不過是前菜。
美國加州的法律很健全,卻又因為太健全的保護弱勢族群創作出一大堆假的弱勢族群,專門騙婚然後離婚的一族(大部分是女人,因為通常小孩子判給媽媽),這些 人就光是結婚和離婚再結婚平均月收入是台幣20萬而且外加所有前任丈夫的退休金(依法官判定退休後的退休金的百分比,最高可判50%)然後前夫升官或加薪 或外派出差薪水增加都要依百分比調整給付贍養費。當我問到當薪水減少時怎麼辦?就是要到法院登記開庭(一個月)開完庭後兩個月的調整期,所以這三個月還是 要付原本所設定的金額給前妻,如果法官判前妻如果收到差額要退還給前夫時,她沒退,這就還要上訴跟法官訴求還款差額,法官會判當事人一個月分攤多少還款給 前夫,如果再不付就再上訴。

看到這有沒有很累啊?這就是我最近在學的功課,當我更了解時更覺得為什麼很多加州女人要結婚這樣多次(其實其他州也差不多),這種利用男人的伎倆被我其中 兩個女兒學了起來,其中一個才7歲她說:男人就是要是奉女人,如果想要東西就是要一直吵,他就會買給女人,女人只要打扮漂亮就好了,(她爸問:為什麼吵就 有?)她說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啊,男人就是奴隸,(然後她看著她爸對他說):你就是我的奴隸。
我的媽啊~這是什麼對話,很想捏她的嘴巴,但美國小孩又不能動。二女兒更誇張,一開口就是要錢,不給她就罵髒話。看了很想把她踢出去,我是很生氣但又不能讓她們發現,因為她們如果知道她們能惹妳生氣她們就更加得意。
我思考很久~她們的生活模式複製於她們的生母,而她們生母的朋友又都是這種將結婚當工作的職業,所以我跟我先生說:每個人都有他的命運要走,說不定在未來 這就是他們賴以為生的技巧,因他們周遭的人都是這樣,我們的生活形式也許是無法生存在未來,你可知道大中國4500年的歷史在一百年內差點被四分五裂,又 在一百年內變成全世界最有錢的國家,美國要開始衰退這也是一種循環,我們是無法去對抗別人所種下的因。
雖然結論有點無奈,但這不是我們這一世所要擔心的事,我們有特定的方向要前進,就像海浪一樣一波一波的。

PS.心裡默默想,我的侄子們都很乖,也很聽話又孝順,他們的這一波未來會更有希望。
小男+(LightBloodLife) 於 2009-08-13 09:21 回覆:

but

你是我見過最有耐性的人之一

我相信就算能改變她們的程度有限  

 但相信妳會讓她們權衡因果這種事所帶來的殺傷力

何況她們還未成年   加上妳與T的一舉一動將會將她們的心細細琢磨   起而效尤

但如果你們因為工作的關係又要和她們分開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也將失去改造她們的好機會   所以能養卻未能教是令人頭痛的事

也是社會的亂源   

要讓一個家維持在和諧的狀態    是每個人所希望的

但世上沒有一個家庭能100分百做到    仍有數不清的家庭永不放棄地在努力著

因為一家之和是人生莫大的幸福!


一杯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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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劍?^^"~
2009/07/22 11:19
那個我有看他的漫畫~ XD

一群妖物的互相殘殺 ^^"~

在血腥與死亡中...緩緩閃出某些『哲』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