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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壹三章
2013/03/21 16:09:17瀏覽137|回應0|推薦0

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
   他。
   1.「你看」- 原文是「看哪」,表示有一個很重要消息宣布,要注意聽。
   =>稱神的兒女是何等尊貴。我們是郭台銘的兒女,就讓人很羨慕,自己也應當很幸福滿足,有一個富爸爸。那~如果是
       上帝的兒女呢? 好像我們都沒甚麼感覺、特別興奮的?
   2.「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不是說說而已,是真實身分,這身分可以繼承天上產業的。
   =>共產黨是無神論,當然不會承認有神,當然也拒絕稱上帝為父神的基督徒。基督徒也常常被世人厭惡,像在同性戀、
       墮胎、死刑議題上,我們基督徒就被常常被當作是異類、自命清高。在年20 12年2月,英國法院公告禁止議會開會
       前的禱告;甚至要用法案通過立法,明令宣告學校、議會、國會等各項會議或活動開始前,禁止禱告。這是因為世
       人不認識上帝,進而反對上帝兒女一切的做法,甚至反對聖經裡的各項神的禁令。這在在都顯示,世人在違逆神、
       對抗神。

3:2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
   的真體。
   1.「還未顯明」‒ 我們身體和靈體變化,我們無法完全得知奧秘;因為身體腐朽後再復活,本身就很難用筆墨形容;從
      屬地的身體,轉變成屬天的身體。聖經曾經提供一些光景,就是耶穌復活後,忽然可以出現在門徒緊閉的房子內,
      又可以吃東西,又忽然隱沒消失。
   2.「看見他的真真體」‒ 是一個奧秘;三一神的真體會如何,聖經提到較多的資料是在啟示錄第一章,金燈台中間有一
      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垂直到腳,胸間束著金帶,頭與髮皆白,如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像爐中鍛煉光
      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第四章談到天上的寶座和周圍有四個活物(獅牛人鷹),前後遍體都長滿眼睛,根本
      沒談到聖父上帝,所以這裡的真體指的是什麼,其實是無法明白的。

3: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我們應當預備好身體,就當常常潔淨自己不在罪惡中,否則根本無法朝見聖潔的神。
   1.「潔淨自己」‒ 原文是繼續現在式,表使要一直一直繼續持續保持聖潔。
   =>聖潔是基督徒身上得一個特別明顯的記號。不同流合汙、不觸碰不法之是,不進入不潔淨場等等;對學生來說,最基
       本就是不作弊,不違反校規。
       詩一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地上東西都是「物以類聚」,像水與油不互溶,但是水和酒精可以互溶。聖潔當然不可能與不聖潔一起永恆在新天新
     地。

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1.「律法」- 指的是上帝的律法,最明顯就是違背「十誡」;像第一、二誡,幾乎台灣百姓就有超過一半以上得罪神。
      其實,人最明顯的罪,就是不認為需要上帝。自己就可以決定要做這個、要做那個。不要上帝來決定我的生活,自
      己就可以當家作主了。
   =>好像以前作文題目-「人定勝天」。這是最明顯人類的自大狂傲!! 尤其1996/7/5複製羊桃莉,可以說是人類自大到
       極致,更褻瀆神說-「人類已取代上帝之手」。
   =>台灣以前有十大槍擊要犯,全台警方通緝緝拿。在上帝眼中,觸犯十誡,正是十大罪犯,尤其第一要犯,除我以外,
       你不可有別的神。
   2.地上東西都是「物以類聚」,像水與油不互溶,但是水和酒精可以互溶。聖潔當然不可能與不聖潔一起永恆在新天新
      地。

3: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感謝主!!主不是要定我們的罪,所以才要人悔改,除掉罪的轄制,罪的奴僕。
   =>沒罪的,才可以代替有罪的償還罪債。舊約無瑕疵的羔羊,代替人死;這是預表。耶穌曾對行淫婦人四周的人說:「
       你們中間,誰沒罪的,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死她。」

3: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1.「不犯罪」- 是「不繼續犯罪」,不應是慣犯。越認識基督,就越不會一直犯罪,不會活在罪中樂。像作奸犯科的人
     ,做案之前,先拜關公。這些人根本不知道關公這個人如何,也不知道拜關公是拜啥用的,這是求心安。先認罪,才
     又去犯罪。或者說,關公會默許這些犯行;對一個假神來說,這是逃避、脫罪最好又方便的一個方法。我們的信仰是
     不是也是這樣,有一點認識耶穌,又好像不太認識耶穌。可以常常去犯罪,又常常悔改認罪。一悔就犯,一犯就悔。
     聖潔(3節)就不犯罪,因為不相容。

3: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怎麼曉得被人引誘,只有多讀神的話,才能得智慧,判斷人;像所羅門向神求智慧判斷人。否則,當時第一件兩個母
       親搶奪一嬰,是很容易被迷惑上當的。好像「同性戀」
   1.「墮胎」「安樂死」等等,我們常常就順人的標準/世人的義,就同意或者不知道對錯!!
   2.「正如主是義」‒ 以神的義為標準; 人「對」,並不一定是對;惟有神說「對」的才真是對;要緊的不是人看為義
      或不義,而是神看為義或不義。像大衛要建聖殿,所有的人看為一件美的事;然而卻不符上帝的心意。
 來十二1「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
        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這纏累的罪,就是常常轄制我們「上癮的罪」。易怒、粗口、迷電玩、看電視、打牌、喝酒、吸毒等等。
   =>撒旦就是敵擋上帝旨意的人。耶穌也曾對彼得說:「撒旦,退到我後邊去。」因為彼得體貼人的意思。

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使徒老約翰講話真的很不客氣。的確如此,罪犯不都是在監獄麼?將來這些罪人,則是在地獄火湖裏,硫磺的火湖裏
      ,就是跟魔鬼在一起受罰。物以類聚,剛剛說過了。
   =>撒旦就是敵擋上帝旨意的人。耶穌也曾對彼得說:「撒旦,退到我後邊去。」因為彼得體貼人的意思。

3:9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3:10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1.這是本書第一次討論「愛」的信息。第一次在2:7~11論愛弟兄是行在光明中之表現。第二次在3:10~18論愛弟兄是神
      兒女與世人分別的表徵。第三次4:7~21,論愛弟兄是從神生的人當然的責任。
   2.「不犯罪」‒ 就是不能繼續一直犯罪。因為神的道在我們心裡頭,怎麼可能裏頭有 神,卻又持續的去犯罪為。我們
      不犯罪,不是靠自己的能力,乃是心裡頭「神的道」,也就是靠聖靈的力量抵抗犯罪念頭、慾望。神內住越久,抗
      罪力越大。
   =>魔鬼兒女與神的兒女最大外在的區別:行惡與行義。
     [廖副理見證例子。怎麼基督徒是這樣? 世人都給我們定了一個很高的標準,因為是神的兒女。]

3:11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3:12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行為看出屬善屬惡。聖經常常說:「看果子,就可以看出義人惡人。」其實,神是直接看出人的內心的。創四6,上
       帝曾對該隱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神早已看出來,事先警告該隱要
       制伏罪。
   =>耶穌誡命最大條是愛神,其次相仿就是要愛人。
       太廿二35~40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
       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
       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3:13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3:14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回教世界是極為痛恨基督徒,尤其痛惡猶太人。在2007年7月在阿富汗一群23名(7男16女)韓國籍基督教傳教士及志
       工被塔利班成員挾持的人質事件,有兩名人質被槍殺。這就是外人看不懂的「出生入死」。像但以理就是不拜金像
       ,被丟在獅子坑。只要心裡相信,口裡不承認,就可以不被丟給狼吃,不丟在競技場。但是有些基督徒,到四還是
       口裡承認,以致被丟進競技場,這是世人看不懂基督徒地方。
   =>許多信徒所以不覺得弟兄需要彼此相愛的必要,是因為行事為人,在生活在中仍過屬世日子。不發光,不拒絕罪,不
       榮耀主……因此,自然不為世人所「恨」了!因為與他們毫無不同,沒有甚麼兩樣。
   1.「死」‒ 不是指肉體的死,而是靈死了。神就是愛,愛從神而來。沒有愛就沒有神在心裡頭,仍在罪中。好似三17講
      的,財主沒有憐憫拉撒路,死後落在可怕陰間。

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1.殺人的起因是根源於「恨」。「恨」是「殺」人的起點,「殺」是「恨」的極點。在人的眼光中,「恨」與「殺」似
      乎有所不同,因「恨」是藏在內心的意念,「殺」是表現在外的行動。但在神來看,祂看內心。恨人而沒有殺人只
      是畏懼法律的制裁,但人若任由「恨」的罪繼續滋長,不即刻消除,最後就走向殺人罪去了。
       雅一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該隱殺弟弟亞伯,因為沒有讓心裡頭的忌妒心/仇恨心消除,就慢慢長成殺人動機,神已經警告該隱,創四7「罪
          伏在門前,你要制伏它」。
   =>行義和愛弟兄是神兒女的特質,不行義和不愛弟兄是魔鬼兒女的特質。
   2.「恨弟兄」- 就不會傳福音給他們,等同間接讓人下地獄,這跟殺人沒兩樣,只不過是沒有用刀而已。

3:16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以前雖然也愛過人,但根本未明白愛的真意,直到認識「主為我們捨命」之後,才知道何為愛。也惟有因主愛的激勵
       /催逼,我們才會真正彼此相愛。也只有因主愛的激勵而發出的愛,才是真愛。
   =>許多宣教士遠離家鄉,到蠻荒國度、深山野林去傳福音,都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林後五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
       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1.「也當」‒就是必須;只要有機會,就要為弟兄犧牲生命的意思。主怎樣愛我們,「為我們捨命」,這是愛的最高表
      現;愛到最高點。
      =>如果說殺人的,都是由「恨」開始。那愛呢?最大愛的表現,就是「捨命」;父母為子女捨命,這並沒有甚麼特
      別,因有血緣關係;倒是,為一個陌生的人犧牲,這就是真愛極致的表現。那為一個罪人出生而死呢?

3: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1.「有」不是指「富有」,而是有一些,不窮乏的。上一次,講到「宋」跪下向我借錢一事,我曾跟他說:「我不知道
      為什麼要借你錢,可能是因為上帝的愛在我心裡頭」。
      =>感謝主!! 在這件事上,我可以誇口,我辦到了。
   2.「愛神的心」‒ 原文是「神的愛心」。我們愛人,乃是因為有神的愛在我們心裡頭。
   3.「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而不是說「愛人的心怎能在他裏頭」,這樣說就顯明使徒認為不愛人的結果,使我們也
      不能愛神。我們若塞住愛人的心,也就失落愛神的心。愛心的特點就是要讓它流動出去才會增進,若把它塞住、關
      住,結果就會漸漸減少以致失落了。許多人常常只覺得自己有所缺乏,而未留心別人的更窮乏。許多時候神把那些
      比我們更缺乏的人明明擺在我們面前,以教導我們如何流出我們的愛心來。
    [耶穌曾說(路十六20)一個比喻,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
     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後來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他在陰間痛苦,……。財主掉進陰間受苦,他做了什麼壞事麼?就是失去一顆「憐憫的心」,這節說:「愛神的心沒
     有在他身上」。你想這種人配得跟上帝同住在天國麼? ]
    =>「愛」有多少,「犧牲」就有多少。

3:18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華人常說:「愛在心裡,口難開」。所以,動手做善事的人反而居多。你喜歡老公天天對你講「i love u」,還是幫
       我做這做那,還是「抱抱你就很滿足,很幸福。」這裡說要我們對有缺乏的人,要付出行動,不要只掛在口頭裏。
       慈濟義工很多人做善事做義工,並不是因為發自愛人的心,只是為了積功德;所以叫做慈濟功德會,用此誘因來激
       勵人的愛心。而耶穌是以祂犧牲的生命來愛我們,以致激發我們也願意愛人;所以還是只是為自己的利益。你可以
       看出這裏頭兩者的差別麼?就是上一節說的:「愛神的心沒有在人心裏頭」,而是愛己的心在裏頭,是私愛。這一
       節論到四種愛:
   1.舌頭上的愛‒用言語扶助、安慰窮乏痛苦的人。而這裡說不可「只」在言語和舌頭上。「有口無心」的表同情,完全
      是虛偽的愛,是屬世界的愛。信徒的相愛,很可這種口頭上的「愛心」,實際上是一個沒有愛心的人,既不肯為弟
      兄捨財物,又想利用言語上的表同情,以掩飾自己缺少愛的情形而已。
   2.行為上的愛‒把自己所擁有的財物拿出幫助弟兄,才是真正的愛心。
      雅各書二  15~16「若是弟兄,或是姐妺,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
      ,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所有善行,都應當有實際的行動才可靠。
   3.誠實上的愛‒有了行為上的相愛,還要加上誠實/真實的心。雖然真愛心必然表現行為,但「行為」本身往往也可能是
      虛偽的。所以愛心必須是誠實的「行為」才是真愛心的明證。若我們的愛心想藉著自己所給對方的好處,博取人的
      稱譽或其他方面的利益,這種是「行為的愛」,而不算誠實的愛,或者可以說根本就不是愛。
      林前十三3也論到一種很像是「愛」的行為「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這裡「叫人焚燒」原文是叫人自誇。
   4.真理上的愛‒ 「誠實」原文alcetheia,最常譯作true,既譯作「真」之外,多次譯作「真理」。我們的相愛不但要
      出於真誠,也要合乎真理的原則。我們的熱心要以真理的知識為範圍,才能有良好的效果;使神得榮耀,人得益處
      。即在我們所有的善行上不該有虛假作偽的事,或違背真理的事。例如用不合法,不道德的方法或不義的財物去幫
      助弟兄,或使別人在罪上有分(提前五22)。「作惡以成善」這類的
   5.「相愛」絕不是出於真理,而是出於肉體。不要單顧身體方面的好處,必須也顧到靈性的益處。
   6.「誠實」,在原文就是「合神的真理」。耶穌曾說:「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不是「心誠則靈」的那種,把身體
      搞得全身是傷、流血的,以表示對神的誠心。乃是合神心的一顆真實的心。要合神心意的心,才是敬拜神的心,才
      是愛神的心。
    提後三16「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看這裡有一個提醒,聖經先使人歸正,教人學義,最後才去行善。否則行出來的善,只是
      滿足自己的私心,自己的良心不安。行出來的善,並非是出自於神的善,神的義。所以,人要先歸正,就是先悔改
      歸向神,回到神的義。這樣人才能認清楚,什麼才是正、什麼才是義,什麼才是愛神,最後人才會懂得去愛人,自
      然就會發自愛神的心去行善和愛人。

3:19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 神面前可以安穩。
3:20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3:2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
   =>這裡可以回應我剛剛的信息,就是「愛的標準」是要符合真理,向神負責不受責備的;不是你以為的好事。真實的心
       是要合神心意的心,才是敬拜神的心,才是愛神的心。不是自己以為好事美事,就是神的好事,合真理的。不是的
       ,剛剛已經說到,大衛想為神建聖殿,大家都以為美,但神卻不是這樣想的。如此,我們在神面前,就無所畏懼害
       怕!
   =>這裡說到「一切事神沒有不知道的」,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當初講到殺人犯陳進興在監獄受洗,很多人心懷不平。
       我心裡暗想,不去爭辯,只有神最清楚他是真心悔改,還是為了懼怕地獄審判而受洗。受不受洗不是最重要的,跟
       耶穌一起被釘的強盜,耶穌根本沒有施洗,可是卻是耶穌邀請他可以一起進到父上帝的國裡面,因為他真心悔
       改,他看到耶穌可以洗淨他的罪,他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他不是看到耶穌也跟他一起被釘,怎麼可能是上帝的兒
       子,這正是旁邊另一個強盜的看見。很多人信不信耶穌,也是基於看見這個耶穌被釘死,看不起這個十字架。
   1.「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 這絕非是單單良心不責備就算是合真理,因為可能是以自己的標準來定,這不是絕對的標
      準。只有合什的真理標準,才不會受神的責備。
   =>常常聽到人說:「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這是極危險的!因為是「對得起自己」而不是對得起「神」。這很可能是
       私心!這樣的人很可能也安然入睡、坦然無懼於人的面前,但絕不可能坦然無懼於神的面前,因為神看透人心的私
       慾。

3:22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這裡講到一個禱告的功課,我們可以向神祈求,就可以得著。很多人以為可以得著他想要的,聖經在太七7,這是我
       在聖經裏頭很喜歡的一節聖經,我相信很多基督徒,連非基督徒也很喜歡這一節聖經文-「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真好~~
       求什麼,就給我們;尋找的,就尋見。很多人誤解這處經文的意義,這裡講的意思,我用比較明白的白話文說,就
       是給你們一個尋求的答案,要的結果是「yes or no」。換句話說,你禱告很久很久,結果答案是「不」。就是「
       不給」、「不答應」。很多基督徒不死心,不放棄硬要,就持續禱告,就是希望上帝答應。
   =>趙鏞基牧師曾經因為教會急需一筆錢購買地建教會的,所以他去買彩卷,希望上帝讓教會中獎,就可以建堂了,因為
       教會增長太快,急需有一個較大的聚會地方。你想,上帝會不會答應;上帝不是應該答應這個禱告,因為也可以為
       上帝做見證。結果呢-「當然愩龜!」。幾年前,台灣卻有一個基督徒禱告應允,結果捐一筆大的錢給需要建堂的
       教會,也造成教會界兩極化的討論-「基督徒該不該買彩卷」。從這兩種結果,我要告訴一個事實,全都由上帝做
       決定。不要用禱告「綑綁上帝,要求上帝做這個、給那個。」這是基督徒最大的心魔與迷惑。
   =>很多人以為,「我遵守神的命令,行上帝喜悅的事」,上帝應該答應我的祈求。聖經曾在一處有一個個案就是這樣,
       以賽亞書38章,講到希西家王的禱告,很精彩也很感動人心。結果,他多活的那十五年,生下以色列一個罪惡最壞
       的王瑪拿西王,執政最久,長達55年,最後南國亡國,乃是因為這個惡王所留下來的禍害,神不再給以色列機會,
       最後就亡國2500年之久。你會為你的病禱告求痊癒、或求多活幾年,目的是什麼? 有沒有想過要禱告是先求神的國
       、神的義?王下 23:26 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王下 24:3 這禍
       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
     [寇世遠老牧師有次去基隆漁港應邀佈道。神是聽禱告的神還是不聽禱告的神?]

3: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第二個「命令」,包括兩個重要部份,就是:
      (1)信祂兒子耶穌,和 (2)照祂的命令彼此相愛。這與最大誡命是一樣的、相仿的。
         =>「愛」是耶穌身上最明顯的記號,也應該是基督徒身上一個最明顯的記號。而愛最明顯的記號就是林前十三4
         講的「愛的真諦」,這裡全都是用命令句,上帝給我們每一個人的功課。聖經沒有強迫、命令人喜歡一個你討厭
         的人,但你卻還是可以去愛他,因為神也愛你這樣的一個人。

3:24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1.「住」‒ 是指常住,一直持續的居住…。
   =>怎麼知道我們與神有聯結呢?是藉著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9、16)。這
       要很小心分辨!這裡聖靈居住在我們身上,不是單單藉由說方言、唱靈歌、用方言禱告、可以醫病趕鬼這些外顯現
       象來驗證,神與我們同在;這也很重要,但不是必然最重要。更重要是這一個人,生命改變了。愛人更愛神,榮神
       益人;更追求神的話,更高舉神的榮耀,而不是高舉神的「作為」,是要高舉「神」。
   2.「聖靈內住」在基督徒身上,就會有聖靈結出的果子。我們看加五22「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
      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其中有一項講的就是愛,「仁愛」的果子。

      約翰福音(羊圈的比喻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27&prev=-1&next=626

      約翰福音(耶穌第一次行神蹟)在迦拿變水為酒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4&prev=-1&next=633

      約翰福音(給五仟人吃飽的故事)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5

      約翰福音(主與父原為一)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315&prev=322&next=302

      約翰福音(拉撒路復活的故事)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2

      約翰福音(醫大臣之子)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3&prev=-1&next=632

      世上最神奇一本書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582&prev=585&next=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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