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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壹四章
2013/03/23 17:35:51瀏覽103|回應0|推薦0

   *主題:分辨諸靈彼此相愛
    (1) 正確神學帶出正確真理,帶出正確信仰。
    (2) 初代教會出現諾斯底異端,否認耶穌的人性,否定道成肉身與肉體復活。而老約翰以此憑據,作為分辨靈的標準
        。如果耶穌不以完全肉身來到世上,就不能成為代替人的贖罪祭祭物,完成神的救贖計畫。
    (3) 從神的話來,分辨諸靈。

4:1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顯然邪靈常常跟假先知放在一起的。
 =>教會教義的方面如上帝論、神論、基督論、教會論、罪論等等,完全已不成問題,達成一定的共識;唯獨聖靈論一直
       爭論不休。往往教會、牧者傳道對聖靈看法與解釋不同,都可能造成教會混亂與分裂的主要原因。因為靈是肉眼看
     不到的,是要分辨察驗。
   =>舊約假先知是用石頭丟死,現在假先知不再用石頭丟死,反而使教會充斥假先知,一直受困擾和傷害。在約翰當時教
       會已有諾斯底異端滲進來,該異端否認耶穌是神,否定是上帝兒子,耶穌的血無法救贖人的罪等等歪理,迷惑信徒
       的信仰。甚至,邪靈也充斥在教會裏頭,叫人分辨不出聖靈和邪靈。那如何分辨呢? 下一節說,
   1.「一切的靈」‒ 指感動人說話的靈。
   =>邪靈若假錯謬的話,很容易分辨;但是若講真理的話,就非常難分辨。保羅、西拉被關進非腓立比的監獄,是因為有
       一個被鬼附使女迎著面來,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她跟隨保羅和西拉,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 神的僕人
     ,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
     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
     …。(徒十六17~19)
   =>這是鬼附在使女身上,講出真實的話來,讓人分不清是聖靈講的話還是鬼講的話。
       教會也會充斥著鬼,只是我們少有知道,除非鬼自己講或者有人可以藉著神的靈感動說出。
       可一21~26「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
       的人,不像文士。在會堂裡,有一個人被污鬼附著。他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
       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乃是 神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污鬼叫那人抽了一
       陣瘋,大聲喊叫,就出來了。
       這鬼附在人身上,一起進去會堂敬拜神,聽神的道。
   =>信仰不是黑白分,總要察驗,然後信。
   2.「靈是出於神的」‒ 是指聖靈。

4: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就是出於 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 神的靈來。
4: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 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這是針對諾斯底主義異端不承認基督的人性,即不承認道成肉身;新派神學家亦不承認耶穌的神性。從本節可知,他
       們的靈絕不是出於神的。然而即便說出來,仍要由這些人身上所結的果子來做憑據,言行是否一致。即觀察其內在
       的信仰如何。
   =>耶穌是聖潔無罪之主,如何能與有罪的身體有任何關連(聽起來很好聽,有道理;有道理不代表是真理)。
   =>又有一些人提倡「幻影主義」,他們說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並非是有身體的人,只是一個「幻影」在行動著。因為
     他是幻影,所以不可能與罪有任何關係。聽起來也似真理,蠻符合邏輯上推論。也就沒有所謂的受苦、受死和復活。
     跟我們的使徒信經,有極大差異!
   =>聖經也告訴我們,鬼魔也認識基督耶穌,是上帝兒子,是聖者,只是戰驚。
       雅二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1.「認」‒ 是認識,在聖經上有兩個意義,一是頭腦的知道,毫無關係。
      耶四22「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愚頑,不認識我;他們是愚昧無知的兒女,有智慧行惡,沒有知識行善。」 
   =>真正的敵基督乃是要到主再來時最後的階段才會出現(帖後二3~10),但現今牠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牠的靈已經
       運行在那些異端假教師的裏面,只是還受限制而已。
     [以前去卜卦求三太子見證。]

4: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 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屬神的人,有神的靈在裏頭,有智慧的靈作為分辨。這些假教師若發現無法勝過屬神的人,無法迷惑信徒,自然就敗
       陣下來,落荒而逃離教會了。
   1.「他們」- 是指那些敵基督或有邪靈的假教師,甚至可能是自己的「老我」。
   2.「勝了」‒ 表示沒有被這些歪理、邪靈、敵基督的論調所蒙蔽、誘惑、迷失信仰。
   3.「在你們裡面」‒ 指三一神。「在世界上的」‒則是魔鬼,「謬妄的靈」(6節);「更大」‒言下之意,邪靈很大,
      但聖靈更大。感謝主!
   =>今天許多特會充斥假教師及邪靈工作,使人不願留在教會渴慕神的道,聆聽神的話。
   =>照說我們應該不怕鬼魔的作為,心很平安;但是往往因著信心不夠,撒但就抓住這點,趁機溜進心裏,控告我們,試
       探我們。(你不是上帝的兒女,你是有罪的,你這麼壞怎麼可能得救等等,似真似假迷惑我們的信心)

4:5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
   1.「屬世」- 是不認識神,當然很容易去信/拜假神;也容易談論鬼魔/神明的事,當然看世界的價值觀和看法也是非常
      不一樣的。
   =>天天趕歌星簽名會,他們談論的就如數佳珍。
   =>台灣充斥電音三太子的事,並以為這是台灣文化的表現,宜於保存;這幾乎是台灣人大多數的看法,這沒甚麼不好,
       是文化嘛,你們基督徒看的太嚴重了吧! 跟什麼假神有關,太扯了吧。所以,台灣屬靈空氣落在撒但權勢,靈魂都
       走迷了。
   =>雖然我們談論神、談論教會的事,但是談得更多的事,是教會的批評、論斷,也不惶多讓。

4:6我們是屬 神的,認識 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 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甚麼樣的人就聽從甚麼樣的教訓,當一個人喜歡聽甚麼樣的話時,也就不自覺的顯露出他裏面的傾向。一個驕傲的人
       ,他就喜歡聽奉承的話。
   1.「屬神的」‒ 就是認識神的人,就在神的真理上交通、分享。彼此建造、造就,自然可以區別出稗子和麥子。哪些屬
      真理的教導,那些屬歪理的異端。
   =>靈恩派常常泛靈論,在教會中常常提到-死亡的靈、貧窮的靈、忌妒的靈、罵髒話的靈、賭博的靈、喝酒的靈…等等
       ,這些都不在聖經裏頭,早已超出聖經的論述,造成信徒盲從,以為真的是這些邪靈上身。所以就常常參加醫治特
       會,一場趕過一場;好像永遠有趕不完的邪靈。反而查經班的課程特會,參加人是少之又少。聖經說:「人飢渴,
       不是因為沒有餅,乃是不聽神的話。」 傳道人常常不講真正神的道,難怪羊聽不到神的道,就不認識神。越不認
       識神,就越認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
   =>台灣「內在醫治特會」已經變成一種變相的泛靈論。造成信徒對聖靈的認識越來越模糊不清。很多醫治特會的短暫得
       醫治,其實是一種心理因素造成。當你沒得醫治,講員都可以說成,因為你的信心不夠。這種話,常常造成信徒信
       心更軟弱,對自己的罪更放大來看;結果,靈命光景更淒涼悲慘。這是傳道人的罪,且罪大惡極。
   2.「內在醫治特會」- 說你是病人,要醫治;聖經說你是罪人,要認罪,得神的赦免;這是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一個
      要趕鬼,一個要除罪。耶穌,從來沒有為了要趕鬼,便辦一個「醫治特會」、「趕鬼特會」。反而常說,天國的比
      喻、要悔改、要寬恕、要愛人如己、要跟從他。

4:7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心的,   都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
4: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
4:9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這是本書第一次討論「愛」的信息。第一次在2:7~11論愛弟兄是行在光明中之表現。第二次在3:10~18論愛弟兄是神
       兒女與世人分別的表徵。第三次4:7~21,論愛弟兄是從神生的人當然的責任,也就是應當有的生活責任。
   =>神的本質是愛,認識神的人會去愛人;愛人者會遇見神、認識神。
   =>不認識神,就不知到何為愛?就不知道如何愛人?
   =>十字架正顯明神的愛。
   =>當人知道神的愛,就知道人活的目的和意義了。
   =>即便人生成就非凡,若活不出神的愛,這些都失去意義,也是不屬神的人。
   =>這裡突然轉去講到「愛」,神的愛,這是很合宜適當的時機。愛人就不會讓人的靈受更大的困惑跟綑綁,愛人就會團
       契、彼此交通,建造。
   1.「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正顯明神的愛。
      約一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翰一書特別喜歡談愛,40多次提到愛。可能年紀大,屬靈長輩,感受特別深。
   =>醫治特會應當講述「耶穌基督」,只有這樣才能叫人得生,重生。讓基督進入生命裏頭掌權做王,讓主去除去罪。很
       多時候,我們一開始就沒有邀請主耶穌進入生命裏,就直接參加特會,這是本末倒置了。12節說:「我們的心裏便
       得以完全」,愛‒可以使我們得醫治,可以使受傷的靈得醫治;因為愛也包含了寬恕,寬恕得罪我們的人,那個「
       恨」、那個「傷害」,就被神摸著安慰得醫治了;這就是『可以使我們「裏面得完全」』的道理。

4:10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4:11親愛的弟兄啊,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4:12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1.「愛」- 是耶穌身上最明顯的特徵。所以基督徒身上若也能顯出這個特質,人就會認出我們跟基督的關係。如果非基
     督徒都能顯出莫大的愛心來,那基督徒豈不更當要顯示出來。我看過,被害人願意原諒殺人犯,這是可信!!靠人的力
     量是做不到,但靠神的力量,就無所不能了。
   =>當愛滿溢(心被神的愛佔滿),滿人間。
   =>不信神的人就不認識神,就沒有神的愛在裏頭,他也不知道要如何彼此相愛。因為他不曾被愛,又如何能去愛人。而
       我們被神愛,因為認識神,知道神就是愛,所以明白愛的「真諦」,就知道要如何去愛人。
   =>什麼是愛?就是耶穌做了挽回祭。所以,十字架的真諦,就是神愛世人,為世人罪被釘死在十字架,這就是神的愛。
       雖然神不是肉眼所能見,卻因我們相愛的生活,而使人認識到那不可見的神。
   =>愛就像「界面活性劑」,使油和水互溶;水溶於界面活性劑,油溶於界面活性劑,水跟油就彼此「完全」互溶。愛使
       人忘記仇恨,愛消滅了仇恨。人在愛中,看見神的愛,就遇見神了。  [[借錢給宋:若不是出於神的愛,不可能借
       錢給你,超過於我所能做的]]。
   =>白曉燕命案‒白冰冰重話絕不原諒陳進興,結果陷入更「苦毒」的煎熬裏,因為靠人的力量跟意願,由仇恨轉成愛,
       自然是辦不到的。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罪重大惡極,耶穌為我做挽回祭,這就成為可能的力量支柱。

4:13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1.「他的靈」‒ 指聖靈;我們皆受「聖靈」的洗,便要順從「聖靈」,過一個「分別」的生活,按聖靈行事。生活中經
     歷聖靈工作,便可以知道聖靈居住在我們心裡。
   =>這是聖靈的工作:人本不知如何愛人,聖靈將愛人的感動激動、催逼,使人不得不接受神的呼召去愛人,甚至犧牲性
       命。聖靈使人愛人,使人看見看不見的世。
     [慕迪牧師的故事:有一次慕迪應邀到倫敦佈道,有幾位牧師深感疑惑,他們知道這位佈道家慕迪只受過六年的教育
      ,沒有什麼學問,說話用詞也很粗俗,但是為什麼能引領成千上萬的人悔改信主呢?他們相約來拜訪慕迪,並且帶
      著質疑的口氣請教這位佈道家說:「慕迪先生請告訴我們,你佈道的秘訣在哪裡?」慕迪打開他旅館的窗戶向這些
      牧師說:「請你們往外看,請告訴我,你們看見了什麼?」一位牧師說:「我看見一座公園,有一些孩子在公園裡
      玩。」另一位牧師說:「我還看見有一些老人在公園裡散步。」他們好奇的問慕迪說:「你到底要我們看什麼?你
      自己看見了什麼?」慕迪來到窗前往外看,才一下子,他的眼淚就流了下來。這幾位牧師奇怪的問說:「慕迪先生
      ,你到底看見了什麼?」慕迪說:「我看見千千萬萬的倫敦市民,他們在黑暗中沒有盼望地走進沉倫中。」
   =>神使用沒什麼學問的慕迪,正如當年耶穌,不是到耶路撒冷從文士、法利賽人中挑選門徒,卻去了加利利海邊找沒有
       學識地位財力的漁夫做門徒。這是聖靈的工作。
   =>慕迪看見了耶穌當年看到以色列百姓跟著耶穌到處聽道,「怎麼沒有牧人牧羊?」。
   =>「神的愛」力量是很大的,可以遮掩很多的罪。罪不在一個人的心裏頭,鬼魔撒但邪靈便沒有可居住的空間與地方。
       鬼魔需要有所依附,而罪正是祂依附的憑據。所以,耶穌曾在路加福音11章講過一個汙鬼被趕出去後,又帶七個更
       惡的鬼,進來那個人的身體裡面。
       聖靈可以結出9種果子,而第一個果子便是仁愛。方才提到聖靈與邪靈如何分辨有無在一個人身上,就是可以根據
       他身上是否常常有聖靈的果子出現。(不要將聖經裏的特例當作是常例)

4: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1.「世人的救主」‒ 耶穌也是非基督徒的救主,這個恩典早已賜給世人了,只要願意相信並接受,便可以得到這個救恩
     。老約翰說他可以做見證,其實我們也可以,每一位重生的基督徒都可以做見證。
   =>神與我之間有一個和好的橋樑,就是救主耶穌的挽回祭。而我也成了他人與神之間的見證人,見證這為救主耶穌的身
       分和使命。

4:15凡認耶穌為 神兒子的,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 神裡面。
   1.「認」是認識,不是頭腦簡單的認識,而是真實有經歷過。我們沒看過上帝,也沒見過耶穌基督,但是可以經歷過他
     們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愛心便當,證明有媽媽的愛]]
   =>認識耶穌為神的兒子,還必須讓神居住在心裡掌權做王。鬼魔也認識耶穌,但沒有神在祂裡面。兩者關係缺一不可。
       可一23「在會堂裡,有一個人被污鬼附著。他喊叫說:24「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嗎?
       我知道你是誰,乃是 神的聖者。」

4:16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
   1.「知道」又「能信」這是很重要關鍵;很多非基督徒知道基督教或基督教機構/基督徒很有愛心,卻是仍不願信耶穌
     基督。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人愛心的表現,並不認為這個愛心是出自於耶穌的力量。
   =>根本沒有一個宗教講「神就是愛」,唯獨基督教,既簡單又清楚,神就是愛。
       有句話說:「一笑泯恩愁」,笑若能泯恩仇,那神的愛更能泯咒詛。

4: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4:18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這一章講了好幾次「完全」,「完全」便是沒有虧缺神的律法,沒有虧缺神的榮耀。
   1.「完全」就把不可饒恕的人饒恕了,就沒有得罪的人,沒有把柄,是坦蕩的。所以,就不會像林益世/不法之人怕被
     人認出檢舉更多不法的事;所以,「完全」就把懼怕拿掉了,所以心裡是平安平安喜喜樂樂,沒有耽憂害怕的。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罪:
   =>任內採購無線電通信器材,疑圖利廠商上億元;檢調昨天搜索黃的豪宅及台塑辦公室驚訝發現「黃金窟」,竟然搜出
       十九塊金條,價值兩千六百多萬元;黃還將上億元匯往日本。
     [黃季敏,具有警大博士學位,從警界轉消防署,除人脈廣,也熟悉執法人員辦案手法。當檢調搜索時,黃文宙(季敏
      弟,幫忙兄洗錢)妻子為夫禱告,說神的旨意要丈夫說實話。虔誠的黃文宙稱宗教要他不能說謊,他為了圓謊,要編
      出許多謊言,實在很痛苦,並主動供出弟弟索賄內情。神的愛使人認清自己的罪,使人不懼怕認罪。]
   2.「愛」裏不含刑罰,將來永恆的刑罰在他身上發生不了作用;耶穌得勝、勝過死亡;將來我們也是這樣。

4:19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4:20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
   =>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呢)。

4:21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
   =>基督教講如今長存的是「信」、「望」、「愛」;「信」與「愛」是分不開的,「信神」便會去愛神,而愛神最具體
       行動便是「愛人」。愛以前那些你不可能愛的人,愛那些你不可能喜歡的人;讓人從我們身上看見神的愛,這便是
       愛神最自然直接的看見。像早期馬偕醫生來台行醫宣教,人看見耶穌的愛在他身上流露出來。
   =>「愛」和「恨」剛好是兩個極端。穆斯林說他們殺非穆斯林的人,是因為愛「阿拉」,是「阿拉」的聖戰,也是遵從
       「真主阿拉」的命令;所以是可以為真主來殺人,為聖戰來殺人,這是無罪的,而且可以得真主的獎賞。在聖戰中
       犧牲者直接進入天堂,不經過煉獄;不遵真主命令者後來必遭刑罰……。 這是「愛」麼?神的「愛」是這樣麼?
   =>愛弟兄是神的命令;神避不強逼人喜歡一個人,但你仍可以去「愛」,雖然你討厭他的骯髒、不修邊幅、講話粗俗、
       沒有知識地位、肥胖矮短、其貌不揚、第一印象不佳、衣著穿戴等,但是神說你仍可以去愛他,雖然你不喜歡他。

      約翰福音(羊圈的比喻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27&prev=-1&next=626

      約翰福音(耶穌第一次行神蹟)在迦拿變水為酒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4&prev=-1&next=633

      約翰福音(給五仟人吃飽的故事)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5

      約翰福音(主與父原為一)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315&prev=322&next=302

      約翰福音(拉撒路復活的故事)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2

      約翰福音(醫大臣之子)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33&prev=-1&next=632

      世上最神奇一本書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582&prev=585&next=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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