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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樑不正、下樑歪
2013/06/21 13:44:04瀏覽316|回應0|推薦0

上樑不正、下樑歪           

經文:創世紀卅八章

 我們常常講「富不過三代」,其實是很有它的道理。就以我的個案來說吧,也幾乎是這樣子。從小我看見父母的辛勞,養家的不易。爸一趟捕魚,約個把月才回家,家才有豐盛一頓飯可吃。所以爸爸捕魚回家,是全家最快樂時光。爸不但帶錢回家,又可以吃到很多新鮮魚和海產。等爸爸又出港捕魚去,日子隨著一天一天過去,家又開始快沒錢了。家裡米缸常常在父親回港前的一兩星期,就見底了。媽曾經為此哭過好幾次,我也經常看到這一幕。所以,我這一代,也就是第二代,特別在用錢方面很知道要節儉,要量力而出的,要儲蓄。也因此,我守成的觀念很強。為此,我弟去讀軍校,三個妹妹都去當老師,其中還有一個妹妹當教授。所以,幾乎全家孩子們都是讀公費學校,連我三個妹妹們也幾乎都嫁給老師。現在我和弟妹的生活都不錯,爸媽也是一樣,已經改善很多。現在都住自己買的房子,也買車上班。家裡也用了很多高級的電器用品,都能享受不錯的生活,生活無匱乏;這是第二代的日子。可是我們的第三代,他們不曾看到父母小時辛苦過生活的樣子,更看不到阿公阿媽那一代,有一餐沒一餐的光景。這些第三代的孫子們,他們看到的是,伸手可以要得到錢買東西吃,買東西玩。嘴張口,就可以有飯吃,甚至偶而可以去吃到大餐。他們怎能想像我小時後捱餓的情形。他們都是聽來的,聽他們爸媽講的。你想,這第三代如果無法守成,又不知道現在舒適生活,都努力打拼得來的。恐怕,這樣好的光景,到他們這一就無法守成,就會漸漸失去上兩代遺留下的美好生活光景。等他們長大後,養不起自己,買不起想買的東西。這正是這一代台灣年輕人不敢結婚的原因之一。因為工作尋找不易,又享受慣了舒適生活。既不能吃苦,又不願委屈於二萬多待遇的工作。所以就有很多待業的大學生或研究生,一直呆在家無工作可做,在家吃父母。成了一個「靠爸族」,或是「坑老族」

  在信仰上,我最常掛在嘴上,便是「信仰不過這一代」。這例常在教會可以看得見。信徒的子女很少來教會聚會或禮拜的,在英國、美國,澳洲、歐洲等等,這些基督教國家更是嚴重。他們上一代還會來教會聚會,這一代呢? 都說自己是基督徒,可是卻不到30%的人來教會聚會或主日禮拜的。即使來聚會,也是久久一兩個月才來教會禮拜的。你能想像第二代都這樣了,到了他們的第三代,會是如何的信仰光景。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阿,「一代不如一代」阿,華人基督徒也漸漸步入這些國家的後塵。要警醒啊,要持守自己的純一的信仰。否則將來會看到,華人教會一間間的荒涼,一間間的關門倒閉,神有一天會跟我們數算這筆帳。

 這經文中的猶大這一個家族,也正是落入這種光景。父親的信仰背離神,連同兒子們也陷入這信仰上的錯誤,連帶影響兒媳婦的信仰。這卅八章是很奇特的一章,因為它安插在約瑟17歲被賣到埃及波堤乏家中當奴隸。接下來就提到猶大這一家族的介紹。到了四十章,聖經又回到約瑟被賣到埃及的故事情節,一直到約瑟當上埃及宰相為止。所以,卅八章看起來非常突兀,怎麼突然放進約瑟的故事裏頭。如果仔細前後對照讀這幾章,會發現這樣安插是很有意思的,是作者用心良苦的,因為你可以看到兩種信仰堅持的強烈對比。約瑟說:「我怎麼可以做這大惡得罪神? 這正是猶大這個家族所缺乏的信仰情操,就是信仰的堅持,信仰的純正。信徒應該好好思想,自己的信仰光景。也當好好想想下一代孩子的信仰光景,這是這一代信徒的責任。我們是要把他們信仰帶到哪裡去 ? 是帶向沉淪? 還是帶到上帝的面前?

猶大的背離神

1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裏去。

2猶大在那裏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猶大是雅各與利亞所生的四子,他可以說是雅各十二個兒子中最具憐憫美德與靈性的一位。當雅各十一子約瑟,被他的哥哥們丟到坑裡要讓他死的時候,猶大心軟,說服其他哥哥弟弟們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猶大建議。因此約瑟就被轉賣到埃及波堤乏家中,免於一死。後來,當雅各的兒子們接受父親之命前往埃及糴糧時,受到還未相認的弟弟約瑟的款待。在糴糧完畢要啟程返回迦南途中,約瑟差人追趕他們,並從便雅憫的糧袋裡搜出約瑟叫人預藏的一只銀杯,藉故要扣留便雅憫在埃及作人質。這原是約瑟的計策,為要試驗他的兄弟們的情感,是否一如二十年前賣約瑟的樣子,仍然沒有顧及親情。此時猶大又挺身而出,懇求約瑟讓他代替便雅憫留在埃及做人質奴隸,放走最小弟弟便雅憫。猶大的行為感動了約瑟,因此情不自禁地與他的兄弟們相認。從這裡我們看到猶大的美德與靈性,這也是猶大在雅各的預言中,為何會蒙福的原因。而且將來以色列彌賽亞是由猶大支派而出,耶穌基督就是猶大支派後裔。

    然而本章可以看出猶大做了些背離神的事,他下到迦南地,娶了外邦女子。結果家中一連出事,好像中了咒詛一樣,一連失去長子及次子。這原因出在哪裡? 離開了這群弟兄們。離開了弟兄們,也如同離開了神的保護。我想,至少在弟兄們間,對一些事情處理,還可以彼此有討論商議指正的空間。就像上次約瑟要被殺的時候,大家意見不同,但至少還沒有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沒害命約瑟。

    猶大墮落的第一步,就是結交迦南人朋友。第一節說他去了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裏去,有了第一步的偏差,就有第二步的走錯;於是約瑟選擇了不該與外族通婚的婚約。往往信徒先與世俗為友,然後就與世界聯合。猶大為何離開這群弟兄們,我們不知道真正原因? 有些人離開教,是因為看不慣教會種種,或者在教會內受傷而離開教會。甚至,有人為此永不踏進教會來。就像我兵役結束後,因為忙於是世俗世界打拼賺錢,除了賺錢,還是賺錢。可以說,我是完完全全離開教會,我那時生活的光景只有一個字-「慘」。因為沒有神的話,沒有弟兄姊妹的彼此勸勉,更沒有屬靈的引導。失去了光,就如同在走死因幽谷中,漸漸偏行己路。我走上世俗的道路,追求自己的私慾夢想,常常陷在罪中樂。記得,有一次天將亮的時候,我母親買早餐正要進我家門,巧遇從我家門口出去的三個同事,我媽問我發生甚麼事? 我說:這些都是我的同事,我們剛打完麻將,要去上班了。我媽回說:「沒救//了然」。其實,事實也是如此,並沒有過份。打牌是輸多贏少,又賠上自己好的睡眠和健康。希伯來書十25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一次、兩次沒聚會,最後漸漸就沒聚會,索性後來也就不想聚會了。你知道神也就任憑人剛硬下去不去聚會,於是神任憑我了。

    猶大離開眾弟兄,正如信徒離開教會弟兄姊妹。最關鍵的是,也失去了神的保護。因為走入外邦人的世界裏頭,試探引誘就跟著來。人往往勝不了試探引誘就敗陣下來,就陷入罪的網羅。而這試探往往就是今生的驕傲、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雅各書一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在古時猶太人有『弟續兄孀』的習俗,也就是兄死如未留後,其弟當娶兄艘嫂為生子留後。所生長子歸兄名下,使兄之產業有子可以繼承。後來這古律,也被摩西制訂成為律法,所以這相當於神的律法。猶大害怕他最後的么子示拉也連同喪命,自己反會沒有後嗣,沒有子孫。便不要么子示拉娶兄艘他瑪,以免又被他瑪剋死;這是私慾。他猶大遂叫兒媳他瑪回父家守寡,等么子示拉長大便會回去娶他瑪,為已死的大兒子珥立後。等示拉長大成人,猶大根本沒有遵照這律,娶他瑪為珥立後。猶大違背了神的律法,10節說俄南所作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俄南是猶大二子,沒有為哥哥珥立後,結果死了。吾看見得罪神的人,都相繼死去。猶大的兩個兒子學父親猶大的樣子,違逆了神。這罪歸咎於猶大,因為環境緣故,因為遠離家人緣故。猶大一家人都在迦南人當中,自然就學從迦南人的習俗,而不願遵照『弟續兄孀』的習俗,當它是一種無所謂的習俗,無關神的命令 

猶大兒子們的行惡

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這裏我們看不出珥究竟是犯了甚麼樣子的惡行,總之是神看為惡的事。弟兄姊妹之間,和環境常會影響一個人的信仰生活。猶大進到迦南人的生活圈,又娶了迦南女子,自然就慢慢認同了迦南人生活上的種種習俗,這當然很可能就包括了信仰崇拜的方式。林後六14:「信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我常奉勸教會青年人,一旦選錯了終身「信仰伴侶」,後果就不堪設想,會走得很辛苦。可是年輕人卻不當一回事,為愛沖昏頭,先上床後再說吧。先交往,後再說吧。往往都是抱這種心態,結果婚後,因為信仰不同,信仰上的磨擦,往往使他們的婚姻經營了很辛苦,走了很多年不必要的信仰紛擾,造成家庭不安與動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固執己見。這是當初無所謂這種異教信仰的家庭婚姻,不認為這有甚麼大不了的事;最後就落入這種婚姻危機。若一開始交往時,就好好慎思選擇,有所顧忌,其實這是好的,這是為更遠更好的永恆在投資,也是為了下一代有好的信仰環境來預備的。穆斯林的信徒,聽說他們要在本世紀中,使美國人民有75%的人都成為穆斯林的信徒,這是多可怕! 因為他們很堅持信仰的純正純一,不容有絲毫其它信仰的沾染。而信徒的家,卻不認為經營為純正獨一真神的信仰家庭,是很重要的,是必須的,是選擇婚姻對象的首要條件信徒家庭都如此,那神的教會如何能持守信仰的純一純正呢?

    我常說,做信徒父母的,從小為孩子就安排要學音樂、學鋼琴小提琴;找好的安親班,或學校老師。等上了國中生的年級,就忙於安排好的學校,好的補習老師。這是為了能上一流高中,以便將來讀取好的明星大學,畢業後可以有很好的工作機會出人頭地,不至貧窮生活,生活過得比人差。我們在孩子成家立業前,信徒父母為孩子安排這安排那,就是不為孩子安排信仰上的選擇,或者提早教育共同信仰的婚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也鮮少為孩子安排提供同一信仰的伴侶的交往機會與認識。信徒父母往往放任孩子,說信仰是孩子自己自由選擇的,伴侶也是自由戀愛的,免強不來的,由孩子們自己決定吧。這也無怪乎,基督徒離婚率跟非基督徒離婚率是沒多大差別,三對就有一對是離婚的。我要說,唯獨婚姻這種事,這事事要免強得來的。信徒父母必須介入孩子的婚姻交往的,必須不斷耳提面命神是家庭的主人,是家庭的主。不可以一個家庭有兩個主,兩個神。否則,神不會對以色列民說:「不可隨從他們的信仰,不可讓兒子取他們的女子,不可讓女兒嫁給她們的男子。」上帝什麼要以色列民這要做 ? 將來信徒怎麼面對上帝質問這個-「我的產業怎麼隨從了外邦人的信仰?」你們怎麼推脫這個責任呢? 

猶大兒媳婦的守義

14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在那時寡婦是有特別的衣服表明身份,讓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一個寡婦。「用帕子蒙著臉」,是他瑪不給人看見她的真面目,好叫人上當。只是,為何會正麼巧,巧遇猶大正需要發洩情慾;更不尋常的事,那時他瑪身體狀況正巧合適生子。晚兩個星期,或早兩個星期,結果就不同了。沒有什麼是偶然發生的,只能說:「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為」,是上帝為「他瑪」伸冤。馬太福音耶穌基督的家譜一1~3

1 耶穌的家譜如下: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代,大衛是亞伯拉罕的後代。
2
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兄弟。
3
猶大跟他瑪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

    在主耶穌的族譜裏頭,你會赫然發現竟然他瑪出現在耶穌基督的族譜中。如果你把整個主耶穌家族族譜讀畢一次,會發現有五個女性名字出現。她們是-他瑪、喇合、路得、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和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這實在令人費解,因為一般在傳統上男性的名字才可以寫在族譜上。更特別的,其中前四位女性還是外邦女性。他們是不潔的,是拜偶像的。然而,感謝主! 這提醒我們,上帝不只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是外邦人的上帝,也是華人的上帝。

    外邦人的身份並沒有阻擋上帝的救贖計畫,反而上帝也藉著外邦人參與在耶穌基督的家族裡面。猶大抵擋了上帝作為,他兩個兒子也抵擋上帝作為,不為哥哥立後傳嗣。可是神仍借搞破壞之人的手,成就祂創世以先的應許,成就祂的話,成就祂對亞伯拉罕萬世的應許。這些邊緣人,弱小、沒有能力的外族婦女,都成為上帝神聖計畫中的一份子

    說到雅各大媳婦他瑪的情形,以我們台灣人的傳統立場,定會說他瑪有剋夫的命,加上又跟公公亂倫。這是一個剋夫又不守婦道的婦人,早就被驅逐這個家族了。不太可能會跟她再有來往,她是個不吉凶煞的女人。跟他在一起的男人,都會倒大楣被剋死的。但實際認真回想整個三十八章的過程,聖經認為珥和俄南這兩個男人的死,是作了神看為惡的事,並不是他瑪的錯。他瑪實際上所作所為,不只是為了她自己的生存權利,也是為了這個猶大家族後裔的延續。聖經記載的遠比我們看到,或是經驗到的還要真實客觀。它並沒有隱藏一個家族的醜陋或是壞事,就隱匿不記載下來。反而是透過這整個真實記載,讓後世人的人,有一個反省、警惕的思考。透過耶穌基督的族譜,看見上帝也藉軟弱、無力、被鄙視的婦女身上,完成上帝的救贖工作。

    最後,我要講的是,這個家庭真是一個亂七八糟的家庭。猶大是個偽君子,生活更是一團亂,三個兒子的信仰光景亦是一蹋糊塗。我們當中的人,也許有自認比猶大好很多,真的這樣麼? 只有你最清楚,上帝更清楚那隱藏不為人知的醜陋事,不聖潔的事。其實我們不少人,也跟猶大的生活一樣,有時也亂七八糟的。但,今天經文告訴人:即使人的生活再亂,神也有辦法補救人。如果猶大和他瑪都有蒙得救機會,每個人當然也有得救機會!

    今天這經文,也給了我們提供一個極好的經驗,罪人會如何抵擋神的作工,然而最後證明神的作為是勝過人的抗拒,一切神都掌權。箴言廿一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我相信,在猶大將最小兒子示拉藏在家養大,不讓示拉娶他瑪。而猶大自己最後上亭拿去找妓女洩慾,後來發現這妓女竟是自己的大兒媳。我在想,這件事之,猶大還是承認自己的罪,毫不保留他說出他的不義。當他說,26節:「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 猶大真心悔改了。從此猶大不再與他瑪同寢,因為這是亂倫。

    起初,猶大是一個屬世的人,隨著自己情慾行事的人。然而,從卅八章以後,可以看到猶大生命的改變。猶大曾是如此不堪提說的一個罪人,但神仍揀選他及這個家族,作為彌賽亞降生的預備家族。想想猶大、彼得及保羅等等人,保羅更說:「他是罪人的罪魁」。他們都可以重新來過,我們也可以重新更新我們生活與信仰。只要願意承認過犯,回到神面前,是可以再次領受神在我們身上的計畫與祝福,正如猶大一樣。

      一位前法師的信仰之旅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589&prev=-1&next=587

      何罪之有?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2&prev=688&l=a&fid=29

      你們中間誰沒罪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611&prev=615&next=608&l=a&fid=5

      永死 ‒「一個永恆的審判」  http://tw.myblog.yahoo.com/lekal-lafin/article?mid=599&prev=-1&next=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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