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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國安監聽名單」,不輕信也別輕輕帶過
2021/03/01 04:24:04瀏覽369|回應0|推薦5
2021-02-28 03:00 

近日有署名「台灣吹哨者」,自稱是國安局資深人員,寄發「違法國安監聽名單」,指控違法監聽黨政公職、各國駐台外交人員及媒體,國安局因而主動發布澄清稿,表示這是典型境外勢力藉由錯假資訊,對台進行「認知作戰作為」,企圖製造與我國理念相近國家、政府與國民、政黨間的對立衝突,並直指此資訊是從對岸傳來。國安局分析或有道理,但此事件對國安可能造成的傷害仍然值得重視。

首先,此一「國安監聽名單」早在二月初就已經廣為散布,而且寄發對象含括國內外知名媒體,政府機關如監察院、法務部廉政署,政黨機關如民進黨中央黨部,以及外國駐台機構;國安局追查後更指此資訊去年就已在港澳網路討論區發布。但如依國安局所言,是因為「近日接獲媒體檢舉」才查察此案,也就是網路散布的幾個月,甚至寄發媒體、黨政機關的半個多月時間,所有情治調查機關竟不聞不問,是一無所知?視而不見?或者輕忽大意?無論何者,都令人對國安單位的反應能力打上問號。

從名單內許多文字「簡轉繁」或「大陸用語」的情況看,文件從對岸傳回台灣的評估應為可信;但是否「從對岸傳回台灣」,就表示訊息一定為假?兩者邏輯其實並不相關。從名單內被監聽人、負責監聽單位、監聽電話、監聽時間都鉅細靡遺來看,客觀地說,名單仍有三種可能:一是全部為真,二是全部為假,第三則是真假交錯,可能是經過篩選後「選擇性散布」的訊息。

這三種情況,除非名單「全部為假」,否則無論名單全部或部分為真,都代表對岸已經掌握或部分掌握我方極機密的「國安監聽資訊」。而由於國安監聽是由國安局統整掌握,此即表示國安局或可能已遭滲透,而且層級可能不低。那麼,「公布國安監聽名單」事件,就只是冰山一角。

此事件凸顯的另一個問題,是名單裡被監聽者身分敏感。除外國駐台代表,還有許多政黨人士甚至國會議員。依照通訊監察保障法規定,若監聽對象是「境外勢力」,可不需要法院核發監聽票;如果是本國人,則最遲在監聽四十八小時後須取得法院監聽許可。如果「監聽反對黨領袖和國會議員」是真的,恐將撼動民主憲政根本;而對友邦駐台人員的監聽指控,更可能動搖我國對外關係。

因此,國安局固然撇清關係,呼籲國人不要輕信;但從國家安全或者刑事犯罪的角度觀之,國安局的說法雖然是重要參考,但為昭公信,仍應交由國安局以外的檢警調單位共同調查處理。

其實在所謂「監聽名單」裡,亦有指涉調查局、警政署是監聽者,換言之,名單是真是假、多少真多少假,調查局、警政署也應有一定輪廓。問題是,在國安局和黨政高層都將事件定位為「境外勢力的認知作戰作為」後,檢警調是否還辦得下去?如果檢警調查出結果,豈不是與國安高層定調相左?但若就此忽略不查,豈不是坐視國安體系裡可能的潛在威脅,持續對國家安全造成傷害?

從整個事件的發生到後續處理,都令人聯想到去年的「總統府密件外洩事件」。當時府院高層定調散布的是有政治動機的「變偽造文件」,其中許多訊息後來都證明為真,但刑事偵查部分卻不了了之。此次「國安監聽名單外洩」事件,固然不應輕信不疑,更不必未審先判,但只要其中有絲毫真實性,嚴重性都遠高過「總統府密件外洩事件」,不容輕忽,更不能只用「動機論」輕輕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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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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