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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民營化無法改革只會圖利財團!
2021/04/08 07:32:43瀏覽729|回應0|推薦22

台鐵民營化無法改革只會圖利財團!

 

一、台鐵公司化只是卸責藉口    

    媒體報導,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初就任部長時就有提改革方案,以及公司化的配套,並喊話府院一同支持改革。林佳龍強調,鐵道建設和虧損,不應該全部算到台鐵帳上,這話當然不錯,例如台灣高鐵如何與台鐵爭利以及整體國家鐵路發展政策與花東交通改善,都需要國家角度擘劃政策,台鐵民營化後更難處裡。太魯閣號火車事故只是一件普通工安事件,只要遵守工安施工規定,任何單位都能避免發生事故,本次事故顯然是台鐵工安單位及施工監督失責所致,交通部亦有督導不週之事實及當負之行政責任。台鐵公司不但無法解決目前大小問題,且影響現有員工權益,新增更多問題。台鐵有很多問題,像是政策性補貼導致虧損,還有勞工權益保障跟法的修改,不能只靠台鐵自己解決,所以台鐵公司化是換湯不換藥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二、假民營化不受監督將更可怕 

    台灣連是否真民主都有人懷疑,關閉電視台、箝制言論自由及控管媒體嚴重,民營化當然也可能會作假,例如喧騰一時的北農營運問題,台北市政府提供場地設備且出資很多,結果市政府無法監管其業務,但中央卻可把總經理肥缺酬庸自己人,而不管其能力是否足夠。台鐵及高鐵都是買日本貨,動輒採購數百億元,當初李登輝政府由於高鐵民營公司的「政府零出資」承諾,才取得優先議約權。豈料簽約後,卻一再要求政府「投資」。此顯示台灣高鐵企圖先卡位,再於得標後改變特許條件。加上台灣高鐵負責人與政府高層關係良好,主管高鐵機關或行政院對台灣高鐵之需求也只能盡力配合,終於導致政府在高鐵泥沼中愈陷愈深。尤其五大財團只出資200多億可獲2700億工程並讓國庫出資高達4000多億元,根本是BOT大騙局。 

   1998年立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那是李登輝末期黑金政治的高峰,打著「電業自由化」大旗,惡法變相逼迫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而且「保證收購價格」,一次簽約「25年」,讓五間民營電廠得以設立賺取保證暴利,台灣島那麼小,將電力切割變得更無效率且增加成本。其背後的大股東分別為中國信託辜家、日商集團、兆豐商銀及東元電機、大同公司、台塑集團王家、台泥辜家、王記和德產汽車的王公威、日本企業丸紅、遠東集團等。所以民營化很好聽,但結局大多用公帑圖利財團。 

三、防範工安事故有那麼難嗎

(一)太魯閣號事件是各級工安單位督導不週

   同樣是公營事業,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對經濟部國營事業如台電等施工場所工安檢查十分嚴格,劃分各級工安督導責任十分清楚,契約承包商也設有工安管理員負責管理督導工安事務,為何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不能對交通部下屬單位進行嚴格督導呢?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設立宗旨在於保障工作職場安全衛生,不僅是要維護勞動者基本人權,更是為國家發展進步有效降低職業災害及強化勞工身心健康而努力,該署應秉持「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願景,輔導並鼓勵事業單位建立自主性安全衛生管理體制,以強化事業單位危害風險管控及落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並提升我國職場安全健康文化。所以該改革的是台鐵的工安督導及查核制度及實施成效,而非將太魯閣火車事故已一句民營化推卸責任。

(二)太魯閣及普悠瑪火車事故的綜合反省 

    火車意外事故並不是民營公營的問題,死傷慘重的原因可分為三種:(1)火車設備問題(2)台鐵公司管理上安全文化問題(3)工安管理問題,首先台鐵均外購日本產品,而普悠瑪的採購太草率,車輛送至台灣後發現車身太胖,還要打掉月台白花十幾億,顯然台鐵事前準備及規格不嚴謹,這些採購官員應檢討改善。第二,已經有太魯閣號使用經驗,應將普悠瑪及太魯閣號詳細比較找出優劣點,最重要的是要調查普悠瑪在日本或其他地區的實績,由於台灣媚日,日本商人會可能將瑕疵品送台灣。更奇怪的是台鐵車輛為何都是日製,國際上還有其他公司可競爭。另外,關於ATP無接線至監控器也很奇怪,上千億的採購案件依照一般慣例應要求廠商接好線後才驗收。此次事件據媒體報導,司機先發現火車動力在使用ATP下會故障無法行駛,所以司機才關閉ATP,普悠瑪在設計上應很容易設定超速警報公司機察覺減速。 

   至於太魯閣號火車事故純屬台鐵工安管理問題,台鐵公司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欠缺安全文化,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應深入檢查台鐵工安缺失,改善稽查制度,才能防範再發生事故。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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