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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的選舉制度造成官員無能力及台灣虛度光陰
2018/05/20 11:46:48瀏覽903|回應1|推薦20

不好的選舉制度造成官員無能力及台灣虛度光陰

 

一、沒水準的官員怎麼這樣容易當選  

    聯合報黑白集談到有兩名立委在網路上爆紅,一位是陳姓,另一位是王姓,兩人都是出身台南的民進黨立委。陳女質詢時指責陸戰隊把蛙人操到「流鼻血」,謂軍方公布這種「殘忍」照片,勢必影響募兵成效,網民開轟:「反中恐中又怕操兵,如果開戰,難道要用嘴砲應戰?」,王君則是在政論節目談WHA時信口開河,建議林奏延帶蚊子去會場放,「咬到誰,誰倒楣」;蚊子帶不進去,就帶孑孓。這話在大陸廣為流傳,網友評論弱智兒童歡樂多。陳王二人反映了選民選出的低水準立委會讓台灣一窮二白,徹底被國際邊緣化,未來過苦日子只能怪自己亂選!

 

二、台灣目前假公平的選舉找不到治國良才   

       民主國家以選舉制度來找治理國家的官員或為民喉舌的民代原本理論上立意良好,但執行實務上若有偏差,則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尤其各國文化不同,橘逾淮成枳,西方民主國家的政黨政治到台灣來完全走樣,舉例來說台灣目前選出的政治人物多無真才實學只會耍嘴皮漫罵,面對氣爆、水患、地層下陷、教育甚至經濟沉疴一籌莫展,是台灣無人才嗎?應該不是,我認為應該是想作事者無權力,有權力者不想或不會作事。今日的台灣若一介書生想藉選舉在政治上報效國家難如登天,若無政黨奧援,須有充足財力,以北市長選舉而言,上次柯文哲選舉經費高達一億三千萬,要想選上立委也要 2000萬經費還不一定選得上,所以選舉經費構成阻礙人才從政的第一個障礙。古代科舉制度,一介平民若考試上榜則一夕布衣成卿相。當然台灣有部分官員如行政院長等不須經選舉而是指派產生,但用人受選舉酬傭、視野窄小及識人不明等原因也造成鮮有真正人才出現。台灣選舉過程中也出現許多問題,首先並未要求候選人對政見的範圍限制,例如台北市長選舉的政見應受限台北市長的權責,不切實際的越權言論應禁止,選舉是比政見不可作人身攻擊,更不可挑動族群作階級鬥爭,但我們看到台灣選舉充斥分裂國家言論及抹黑抹紅技倆,這些惡質選風能選出什麼人才?候選人不說「對的話」,而是說「能拿到選票的話」,且拒絕舉證。陳菊抹黑黃俊英的高雄市長選舉案例是台灣惡質選風的縮影,當陳菊陣營在競選時間截止後大開記者會高喊「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而親綠媒體配合炒作全力放送直到投票時間截止。從頭到尾斧鑿的痕跡是如此的明顯,而法院一審判決也是對黃君英先生有利,認為陳菊陣營的手段明顯意圖使人不當選。問題是台灣司法根爛了!高等法院居然判黃俊英敗訴,陳菊陣營在選舉活動禁止宣傳時間突襲,導致黃俊英無法為自己辯證是一場極度不公平的選舉。法院的昏庸證明了陳菊的招數是有效的,只要立法院不修法,這些抹黑招數就會不斷的出現,只要下流政客不改進,這些惡毒謊言就會不斷的產生。政黨對選舉的干擾,亦會阻礙人才的選出。為勝選抹黑一個老實守法的黃俊英教授是那麼容易,抹紅抹黑是選舉之恥! 

 

三、台灣的選舉就是虛耗、撕裂國家應加以改進

     教育部不重視愛國教育,政治人物缺乏對國家認同,學生教材中無民族英雄及烈士捨身取義的事績,教育本身不重視傳統倫理道德,而電視中充滿日韓節目及外語廣告,文化部不提倡中華固有文化,不培養救世濟人的情操!社會不批判壞人,無是非正義卻想寄望商人不搞黑心食品,黑心政客不貪污簡直是緣木求魚!媒體應誘導政治人物多思考解決國家諸多問題,媒體影響青年人的思想,前陣子大統油品造假風暴延燒時,衛福部長邱文達受訪時感慨表示,「人心的險惡是很難克服」,立法院不好好審議民生法案,整天霸佔主席台吵吵鬧鬧,以羞辱虛耗官員為能事,甚至叫助理用立院地下總機關說索賄,朝野協商讓國家利益受傷,這些黑心政客比黑心食品也好不了多少,我們也要問「為什麼會選出這種立法委員?」。 黑心政客滿腦子想的不是如何治國、如何提升經濟,想的是如何拼選舉、騙選票再大撈一票,道德淪喪及不重視愛國教育是黑心政客猖狂的主因,即使採嚴刑峻法也不見得能根除黑心食品及黑心政客,因為多年來當中國大陸由文化大革命的廢墟中慢慢爬出時,大陸已在宣揚孔子學院,重視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台灣在陳水扁執政期間修改教科書,教改及教育部縱容社會羞辱老師,不在尊師重道,媒體喜歡過度報導老師體罰個案,讓老師喪失尊嚴,使家長及學生不在尊敬老師,老師當然也不會認真教導學生,尤有甚者,學生抗爭行為已超越法際,媒體及社會大眾不但不譴責,還爭相報導辱罵教育部長、丟鞋奇準的「英雄學生」,其影響是禮義廉恥四唯俱斷,國家秩序瀕臨挑戰,黑心政客當然也趾高氣揚了!

 

 四、台灣選舉改革方向

(一)立委等候選人應訂定基本資格才能參選    國家應舉辦立委參選資格考試,考試內容涵蓋治國基本常識,考試合格者方可參選立委,如此可淘汰不肖立委。 (二)減少選舉層次     台灣國土如此小,實在無需搞如此多的選舉,首先里長應改考試任用即可,縣及直轄市才進行選舉,中央則總統及立委選舉,但立委須以全國作一個單一選區,這樣才不會有狹礙的地域觀念。 (三)競舉方式改革     現在的選舉花費驚人,沒有錢的人想從政根本不可能,由於選舉花費太兇,因此選上後極易生貪污撈回本之念,因此選舉應修法規定不得舉辦私人政見發表會及造勢集會,所有政見發表及文宣皆由政府辦理,公辦政見發表可藉電視轉播及現場公開方式,所有選舉重心回歸政見討論。 (四)選舉禁制立法     應立法明訂選舉期間不得作人身攻擊、不得分裂國家及族群、不得造謠否則喪失選舉資格。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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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21:26
今早在羅斯福和平路口、看到你心有不忍、你憂國憂民.這两年.老了好多!保重.加油!
何偉(H101094880) 於 2018-05-23 07:03 回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