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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貧濟富,愈貧愈慘!
2010/12/12 11:18:22瀏覽807|回應0|推薦1

劫貧濟富,愈貧愈慘!


健保費下限規定會使可支配所得愈低者繳費比率愈高

    全國民眾關注的二代健保法,原訂應於12/7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最後國民黨卻以「偷渡表決」的方式,象徵性地二讀第一條條文,留下眾多仍具爭議性的條文。

    二代健保相較一代健保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其保費的計課係以「家戶總所得」為基礎,但從委員會初審開始,衛生署版所界定的「所得」,就不包括股票、利息等資本利得,至於不動產部分,也只包括房屋,而不包括土地,然上述所得往往才是這些人財富的最大來源,更是我們現行社會劃分貧窮、中產,及富人的最重要標的,「有所得當成無所得」,已引起民間團體及中產階級質疑二代有「放過」富人階級之嫌;若再加上「退職所得」及「因分離課稅之個人所得」等灰色地帶所得是否也應納入保費費基等問題,難怪民間團體及各界會對二代健保有如此大的質疑聲浪。

    在衛生署對這些重大爭議問題未向民眾提出明確解答前,為了填補健保財務缺口,竟把腦筋動到家庭主婦及失業勞工者身上,將這些「無所得者當成有所得」,並按照國民年金保險推定所得為17280元來計算保費。此版本一出,引起外界譁然,紛以「虛擬所得」稱之,更讓外界抨擊二代健保是「劫貧濟富」的健保,是剝削弱勢者的健保。其實,政府若要針對地下經濟從業者計課保費,就應思考以何種有效的方法來計課,而不是採行這種「一刀切」及「不分清紅皂白」地將所有名義上無所得者都視為是有所得的人,形同對無所得者的二次剝削,更加深社會階級的不公。

    除了「虛擬所得」引起大家抨擊外,二代健保另一個令弱勢團體及低收入戶民眾質疑的就是「上下限規定」(即符合上下限的家戶,各應繳交一定相同金額的保費)。照理說,二代健保既然要比一代健保更好及更公平,則「劫富濟貧」及「照顧弱勢」就應該成為收入面設計的核心精神。但衛生署所提出的上下限規定,上限部分,所得超過一定金額者,都付相同保費,如此造成愈有錢者,其保費佔其收入比例就愈低(2.7%→2%→1%→0.5%),此顯與二代健保所訴求的社會量能互助及收入多者多付的精神不符;至於下限的規定,則是將原本低於下限的低所得或無所得,而原本應該被補助的民眾也列入計課對象(此部分與「虛擬所得」所產生的剝削現象有異曲同工之處)。基本上,符合下限的家戶,其「可支配所得」就已低於一般民眾的水準,此時若再對其計課保費,考慮其實質壓力(即扣除基本生活費用後之可支配所得作分母,健保費作分子),則窮人更慘,愈貧愈慘。不只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上下限規定明顯,會造成「劫貧」及「濟富」的結果。

    最後,我們要強調的是,政府既然一再強調二代健保應較一代健保更加公平,就應聽民進黨的話,不要犧牲中低收入階級,卻「放過」高收入階級,否則二代健保的實施,將不只是健保制度的災難,更會引發更大的社會問題。(文章歡迎轉寄轉貼)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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