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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正宗》卷一:傷官食神格 附 傷官十論
2009/12/31 20:32:03瀏覽6117|回應0|推薦0

[6] 傷官食神格

楠曰:
傷官食神,
一陰一陽謂傷官,陰見陰、陽見陽之謂食神,皆盜我血氣之物也。
子平書論傷食神之理,書雖甚多,但所言皆不親切。
何以為之傷官也?蓋人之身,以官星為管我之官,如府縣官之類也。
出入動作,皆要循守規矩,不敢妄為。
今則傷官者,則是傷殺其官,不服官管,
如弒殺上官之類,則為強賊化外之民。
如此格,就要不見官星,如再見官星,
就如打府縣官者,又再去見府縣官,則官肯放汝乎?
今書止云:「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不直言其理。

又曰:「傷官傷盡最為奇,尤恐傷多反不宜。
此雖正理,猶患過玄。

《志通玄》云:「傷官之格,四柱並不見官星,本然入格,
但太純而無病。」事見下文病藥說。
 

雖然日干有氣,若四柱重重傷官,盜盡我身之氣,
如人屢屢服大黃補硝渚般通藥,則身由此而洩,傷氣元氣,
則將何以救之?如此之弱,則用附子之藥,方能救其其性命。
若八字重疊傷官食神,日主原又衰退弱,
急須行印運以破其傷官,行財運以資其日主,
此是有病之命,得藥救之,亦多富貴。

又如日主生旺,比肩太多,財神衰弱,
蓋傷官以財為用神也,則又喜見官星,以制其比劫,存起財星也。
何又喜見官?前後進退之言也。
緣我本身兄弟太多,官星但來制我兄弟,存起我財星,
此官星為我之福,不來禍我也。
故書云:「木火見官官要旺,金水傷官喜見官。

前人虛立此言,反滋人惑,不徹底講明進退之說,豈不泥耶。何也?
蓋木火傷官格,假如甲乙木生正月,見火為「假傷官」,
其火乃虛火,其焰未熾,且木氣樸堅,雖見火而木之真性不焚。
再若木旺,則喜庚金旺相之官星,以剋制其木也。
則金木有面名之用,則「木火見官官要旺」,其理然也。
若甲乙木生臨巳午月,炎火盜甲乙木之氣,則謂「真傷官」也。
原又洩木精英太多,再加庚辛官殺,制其日主,
此則木火傷官,亦畏見官也。
若日主旺,傷官多,見官殺反為我之權殺,亦多富貴。


金水傷官喜見官」何也?
若庚辛日主,生於子月,或亥丑月,重重水氣,洩弱庚辛金之氣,
則謂金水冷,則喜丙丁火官星,以暖其金氣也。
若水氣不多,金氣不旺,亦畏官星也。

又云:「土金官去反成官。」宜去官星也,其說近理。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此則見財宜也,見官則不宜也。下此官字,反致惑人。

 

然傷官之格,有{真傷官},有{假傷官}。
如{真傷官}者,甲乙日生於巳午未月,真火為傷官用事,
蓋甲乙日被火焚其精英,若火多而木性失,
則喜北方水運,以破其傷官,扶起其木氣,
如止一二點火,亦畏印以破之,故曰「破了傷官損壽元」。
如甲乙木生正二月,見火為{假傷官}。
其火氣尚未熾烈,則用虛火為用神,
正謂「木能生火木榮昌,木火通明佐廟廊」。
又曰:「假傷官行傷官運發」,
若行南方火運、動其虛火,且木氣堅樸,又得火以洩其精英,金主富貴。
若行北方運,破其盛火,
正謂「假傷官印運必死,真傷官行傷官運必滅。」
如甲乙木生於巳午未月,傷官洩氣太重,
再行寅午戌火運,洩木精英太甚,安得不死乎?
書云:「木作飛灰,男幾壽夭。

 

然「傷官格人多傲氣者」何也?
子平之言,未言其理。
蓋人用官,為管我之官。
我則不畏其官而傷之,是肯放我為非,豈不是好傲僭者乎?
又「多聰明者」何也?
蓋日主之氣破,洩其精英,是其英華發於外也,故多聰明,
若日干旺,精英喜洩,則為兒卿為相。
若日干弱,洩氣太多著,多為迂謬寒儒。
蓋其所洩精英,亦不好精英也。
若男以官星為子,見傷官以破之,多主剋子,其理易曉。
若見財暗生於星,則又有子也。

 

{食神格}亦多類此。
若見二三點,則{混為傷官}看,
若單見一點食神,為{食神生財格},亦要日干旺,
食神生其財星,最忌〈偏印〉為梟神奪食。
若食神多、則不畏也。
一則與{真傷官}同,不畏印運也。
若止一點,再如食神氣弱,又柱中有官殺,
原賴此食神制殺,今被此梟印破去食神,不能來制殺,
則反來剋身,多主壽夭貧寒。

 

{傷官格}多畏入墓運,故言其禍甚烈,亦不推明立說之意。
蓋傷官格,乃傷殺官長之人,
將如此等人,提入牢獄,必多苦楚,此說亦不甚近理也。
但原真傷官太多,洩氣太過者,
行傷官墓地,又添一點傷官,愈洩精神,多死,亦非之墓之害也。
又或假傷官氣輕、日干旺,喜傷官洩其精神,
再行傷官墓地,又添一點傷官以洩其精英,入墓運反多富貴,
亦不可以入墓為說也,但當以傷官輕重假論之,其理甚是。

 

補曰:

傷官者,我生彼之謂也。
陽見陰,如甲生午月,戊生酉月之類;
陰見陽,如乙生巳月,己生申月之類。亦名盜氣,
喜身旺,喜印綬,喜財星,喜傷官,
忌身弱,忌無財,忌官星,歲運同。
如甲生午月,干頭又見丁火重重,柱中有官星顯露,歲運又見,
是謂身弱逢官,傷之不盡,其禍不可勝言。
故曰:「傷官見官,為禍百端。」有財有印乃解。
若傷官傷盡,四柱不留一點官星,又行身旺及印運,卻為貴也。
故《定真篇》云:「傷官見印綬,貴不可言。
如四柱雖傷盡官星,身雖旺,若人無一點財氣,只為貧薄之命。
故《元理賦》云:「傷官無財可恃,雖巧必貧。

須見財為妙,是財能生官也。

 

傷官七殺,甚於傷身七殺,其驗如神。
年帶傷官,父母不全;
月帶傷官,兄弟不完;
時帶傷官,子息凶頑;
日帶傷官,妻妾不完。
傷官原有官星,運發去官發福,
傷官用印不忌官殺,去財方發。
傷官用財,見比有禍,行傷官運方發。
若四柱傷官無財,又遇比劫,乃行奸弄巧,剋妻傷子命。
元犯傷官多,不宜復行傷官,須要見官則發,
故曰:「傷官無官,再見蹇滯,運入官鄉,局中反貴。
若傷官輕,只一位者,宜行傷官運,宜輕重較量,不可執一而論。

 

又曰:
傷官之格,主人才高氣傲,
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多詞悔人,眾人多惡之,而貴人亦憚之。
故《古歌》云:「傷官其志傲王侯,好勝場中強出頭。

 

又曰:
傷官固不喜官星相見,
若金人水傷官,水人木傷官,木人火傷官,不大忌見官星。
故《古歌》云:「
火土傷官宜傷盡,金水傷官喜見官,
木火傷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
惟有木水傷官格,財官兩見反為歡。

 

又曰:
男重人傷官固剋嗣,然傷官有財亦多兒。
亦曰:「傷官有財、死宮有子,傷官無財、子宮有死。
女犯傷官固刑夫,然財印俱旺亦榮夫。
故曰:「女命傷官、格中大忌,財旺印生、夫榮子貴。」

 

《金不換》云:「傷官四柱見官,到老無兒。
又曰:「

傷官傷盡,忽見官星則凶。
傷官見官,妙入財鄉乃解
。」

 

《纂要》云:「
凡傷官行旺相吉,死墓皆凶。陽順陰逆,以用神而推。」
且如用屬甲,甲長生亥地、沐浴子、冠帶丑、臨官寅、帝旺卯、
衰辰、病巳、死午、墓未、絕申
、胎酉、養戌是也。

補曰:
凡{傷官格},
「行旺相吉」者,
是言四柱傷官輕,而運行旺相臨官帝旺之地,則吉而福榮。
「死墓皆凶」者,
是言四柱傷害既重,而行墓恐運,皆凶而禍敗。
如甲生午月,乙生巳月,柱中有寅午戌字,又行戌運,
寅午戌三合傷官,謂之入墓,必禍是也。
「陽順陰逆,以用神而推」者,是言
陽傷官為用神,運順行、其禍大,死者多矣。
陰傷官為用神,運逆行、其禍小,未必死也。
故《醉醒子氣象篇》云:「入庫傷官,陰生陽死。
夫傷官輕而行旺相固吉,
如年上傷官,柱中重重三合太旺,又無財,
雖再行旺之地,洩氣愈甚反凶。
故古歌云:「年上傷官最可嫌,重怕傷官不可蠲。
又古歌云:「
傷官傷盡最為奇,猶恐傷多反不宜。
此格局中千變化,消息須要用心機。
又古歌云:「
戊己生時氣不全,月時兩處是傷官,
必當頭面有虧損,膿血之瘡苦少年。
觀三歌,柱內傷官既重,不可行旺相也明矣。

 

《纂要》是言輕者,當行旺相也。當輕重較量,不可執一。
夫柱內傷官重,而行墓死固皆凶。
然正氣傷官,雖柱中輕,亦不可入墓死之運。
故古賦云:「
傷官食神並身旺,遇庫興災有禍殃,
雖然當有陰陽辨,如前所言甚精詳。
又格解:以下二格,與此格合解,亦非盡傷官。
以月令生我者言,正倒祿,非以日主暗沖者言,
「內有」二字泛指四柱,非指傷官也。

 

{食神格}補曰:
食神者,我生彼之謂也。陽見陽干,陰見陰干,
如甲日見丙,乙日見丁之例。
丙祿在巳,甲人食丙,又見巳字,
丁祿在午,乙人食丁,又見午字,是謂「天廚食神」。
而食神有氣,要日干自旺,則貴而有祿,富而有壽,
故曰「食神有氣勝才官,先要強地旺本干」。
最忌梟神奪食,此肩分食。
又不喜見官星,並刑沖,
喜才星相生,獨一位見之,則為貴神。
蓋重逢見之,則為傷官,反為不美,令人少子,有剋難存。
若食神純粹,主人財厚食豐,度量寬洪,肌體肥大,優遊自足,
有子息,有壽考。
又忌行食神死絕運,並偏印梟神運,主生災咎不利,惟偏財能制救。
故《洪範》云:「偏財能益壽延年
以其能制梟也。

又曰:「
食神明朗壽元長,繼母逢之不可當,
若無寵妾來救助,恰如秋草遇秋霜。
古歌云:「
食神生旺喜生財,日主剛強福祿來,
身弱食多反為害,或逢梟神主凶災。
又曰:「
食神生旺無刑剋,全逢此格勝財官。
更得運行生旺地,少年折桂拜金蠻。


‧附:傷官十論

《命理正宗》卷一:11-6

甲木傷官寅午全,火明木秀利名堅,
運行最怕財官旺,見戌行來阻壽元。

乙木傷官火最強,運逢官殺轉為良,
只怕水多傷不盡,一身名利有乖張。

丙火傷官燥土重,運行財旺福興隆,
如逢水運遭傷滅,世態紛紛總是空。

丁火傷官土又柔,主人驕傲有機謀,
運逢印綬連官殺,唾手成家孰與儔。

戊日傷官最怕金,柱中格畏木來侵,
金衰不喜行財運,土既消磨金又沈。

己日傷官金最旺,弱金柔土喜財鄉,
運逢官殺終身禍,名利興衰不久長。

庚日傷官喜見官,運逢官殺貴無端,
正是頑金逢火煉,少年折桂上金鑾。

辛日傷官申子辰,傷官傷盡喜財星,
東南順運滔滔好,背祿行來仔細尋。

壬水傷官怕木浮,見官見殺反為仇,
再行財旺生官地,則祿無虧得到頭。

癸水傷官怕見官,最嫌戊己透天干,
再行財旺生官地,世事勞形禍百端。

《淵海子平》卷五:9
<4> 五行傷官辨分明

又曰:
五行傷官,

【火】人【土】傷官,(傷官火土宜傷盡)
【土】人【金】傷官,忌見官星,(土金官去反成官)

【金】人【水】,(金水傷官要見官)
【水】人【木】,(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木】人【火】,不忌。(木火見官官要旺)

【火】以【水】為官,以【土】為傷,【水】畏【土】剋,【土】得【水】無益;
【土】以【木】為官,以【金】為傷,【木】畏【金】剋,【金】得【木】無益;
所以【火、土】傷官格忌見官星。

【金】以【水】為傷,以【火】為官,
【水】雖剋【火】,若【金】寒【水】冷,不得【火】溫,難以濟物,況【水】得【火】、成既濟之功;
【水】以【木】為傷,以【土】為官,
【木】雖剋【土】,若【水】泛【木】浮,不得【土】止,難以存活,況【木】得【土】、成栽培之力;
【木】以【火】為傷,以【金】為官,
【火】雖剋【金】,若【木】繁【火】息,不得【金】削脫,難以通明,況【金】得【火】、成器物之象,
所以【金、水、木】傷官格不忌官星。

故經云:『
傷官火土宜傷盡,
金水傷官要見官,
木火見官官要旺,
土金官去反成官,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是也。

 

1. (#705095)

【丁丑、庚戌乙巳壬午金雞陳秀二公,富命,木火傷官、庚金為病

楠曰:
乙生戌月木神輕,用火傷官作用神,
金水兩般為我病,南方火運長精神。

乙木生臨戌月,本金剛而木柔也。
若以旺弱而推,人命行南方,似洩氣矣。
蓋旺弱命,乃愚術,不精妙理。大抵當以有病而論,十月九驗。
故八字有病者,宜行去病之運,人多富貴。
此造頂喜戌中有一點火星,透出天干,再喜戌午合成火局,作木火假傷官看,
喜月上有一點庚金為官星,為我之病神也。
何以言之?蓋傷官以官星為病。書云:「有病方為貴」。
早年[己酉、戊申],病神得祿,推其不美。
一入南方[丁未、丙午],去庚金病神,
所謂「格中如去病,財祿兩相隨」,興家創業,則富宜矣。
乙甲運中,雖不及丙丁炎,去庚金為親切,蓋亦喜甲乙以生丙丁也。
所以老益精神,只畏[壬運]來破火,放起庚字,恐生不得祿。
但子星不足者,蓋因日主氣火中和也。
若以雜氣財官論之,全非妙理也。

 

2. (#705096-1)

己巳辛未乙亥丁丑營山吳精三公,庚辛金為病神,丙丁火為福神

楠曰:
乙木生臨未月提,傷官木火是真機,
辛金透出為真病,丁丙交來是福基。

乙木生於未月,透出丁火,作真傷官。
見辛金巳丑,七殺為病。行[丁卯、丙寅],剋去庚金,為去病之神。
多子生財,蓋日干有氣,能任子也。
一入[丑運],三合起殺星,官訟宜也。

 

3. (#705096-2*)

己巳癸酉戊辰丙辰臨川饒惠徽廿六公,富命,土金傷官用神

楠曰:
戊臨酉月洩精英,丙火生身用印明,
癸水劫來傷丙火,南方土運發非輕。

戊土死於酉,洩土精華英,
蓋得巳宮丙火,透出天干,傷官身弱者,用印明矣。
月上癸水剋印為病神,更得年上己土,剋去癸水,
運行南方[已巳、戊辰]剋去病神,富蓋臨邑。
大運入[卯],傷官復行官運而死矣。
然其大富,因八字純粹,喜有官星病神,行運[辛未、庚午],俱去病之神也。
又喜戊己,又去壬癸水之病,兩病俱去,其富宜矣。

 

4. (#705097-1 玠 - 張楠 1454/6/20)

【甲戌、庚午、乙亥、丁丑】逸叟自命,真傷官庚金官星為病

楠曰:
乙木生居火土旬,時干秀露火為真,
庚金月上為真病,壬癸傷丁便可唉。

乙木生午,透出丁火,為真傷官。(/*食多變傷,或食傷同看?)
奈何庚金貼身制我身,而不能用丙丁火地。
所以青雲志弗剋就,只為此一點庚金羈絆。
再行壬癸,傷損所透丁火,愈不能制去官星,故多蹇滞。
後來行甲乙丙丁頗遂,蓋因能去庚金也。
然又只畏壬癸天干之水,蓋因丁火露出,火少故也。
不畏地支之水,蓋為地支火多,有土去水耳。

 

5. (#705097-2 - 張楠之弟)

乙酉己丑庚子壬午逸叟弟,真傷官用劫

楠曰:
庚生丑月氣寒凝,氣弱能親劫有情,
最畏丙丁能破劫,西方金旺頗精神。

庚生丑月,透出壬水,作金水傷官。
金本寒而喜丁火,為暖金之物。
然被子水沖之,不用丁火亦明矣。
喜年月酉金類聚一處,庚金見此,用劫為用神。
早行[丙戌、丁運],破去劫神多疾,
一入[酉、申],比劫得地,身旺逐矣。

 

6. (#705098-1 鑰 - 張仲器, 張楠叔祖)

【戊午、己未、丙戌、己亥】叔祖仲器公,火土傷官用印格

楠曰:
戊土重重洩火精,身衰用印理分明,
早年最畏財傷印,火運來資印有情。

丙火生未月,火雖有氣,然四本土多,洩火精英,變旺為弱。
賴有甲乙木神結局,身弱用明矣。
早行西方
(庚申、辛酉),金能剋印不利,

入戌(壬戌)見土損子。

運入北方(癸亥、甲子、乙丑),水資印氣,興創可驗。

入寅(丙寅)艮土晦火,七十四歲(/*辛未年?)死矣。

 

7. (#705098-2)

【戊子、乙卯、丁巳、丁未】閣老,貴命,假傷官格

楠曰:
火氣重重產四陽,再行木旺火難當,
柱中透土成真格,保土存財入廟廊。

丁巳日生於四陽之月,炎氣方熾,
再加卯未結成木局以生之,則火氣愈炎。
其精好洩,喜年干透巳未之土,則火見土而洩真焉,秀氣則在土矣。
但戊己土到卯月極衰,而又有乙卯結局之木,以破其土,
則土為用神,畏木為剋土之病也。
所以土少木多,其病甚重。
早行[戊午、己未],土衰亦宜行土運。
一入[庚申、辛酉],上下皆金,剋木淨盡,去盡病根,位入台閣。
入[亥]木氣得生,病神復作方死。
世術或以{殺印}論,或以{拱祿格}論,俱無一毫應驗。

 

8. (#705099 鑰)

【庚子、己丑、壬寅、辛亥】盱江夏良勝吏部郎中,水木假傷官

楠曰:
丑月初旬水有餘,日時類聚木神廳,
木衰最喜東方運,一到金鄉便不宜。

壬水日主,生於十二月,初旬水氣猶旺,
再加年上庚子,俱是水鄉,時上金水氣旺,壬水旺甚,多好洩也。
女人血氣旺盛,多好淫褻也。
壬水望見寅亥進氣之木,壬則望見寅亥進氣之木。
壬則洩其精英,在寅亥木上矣。
所貴者,四柱有庚辛金,暗來損木,類牛山之木也。
木神受病甚重,
大運入[卯],再逢[丁卯流年]
(/*28歲),衰木得局,

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興,中江西解元。
[壬辰、癸運],水滋枯木,擢北方吏部,又選司郎中,名顯天下,
大運入[巳],有庚金刑剋寅亥衰木,王榮奏本,戍遼東鐵鼎衛而死也。
蓋因亥再會二字相聯,木神有氣,兩點食神,遂作{假傷官格},
正謂「假傷官行傷官運發」也。
如甲木散亂,原非類聚,亦不作此格,
先術人妄取官印,俱斷[丁卯年][卯運]剋損官星必死,
殊無些些應驗。
大凡看格不拘月令,只看動靜、歸秀氣在何處?十有八九驗也。

 

9. (#705100-1)

【甲午、丙寅、乙丑、癸未】盱江張思布政,貴命,木火通明之格。

楠曰:
乙木生寅喜氣深,能明木火耀光明,
日時癸水名為病,虛火南方出翰林。

乙丑日,生寅月上旬,木不嫩而火亦不衰也。
年月透火能明,時上木火神有氣,
蓋得丑中微有癸水,透出時上,暗來剋火,作癸水為病也。
所以運行[戊己]
(戊辰、己巳),去病存火,

再行南方(己巳、庚午、辛未),衰火輝耀,位擢方伯。
若原無水,再行南方,亦恐洩木之氣。

此則原水破火,所以火輕也,所以行南方、補起火來,貴本宜也。
運入[壬申],破損用神,虛火死矣。
此亦「假傷官行傷官運多榮顯,假傷官行印運必死。」

 

10. (#705100-2)

【壬子、丙午、乙亥、丁亥】盱江姚弘十公,制過傷官之格

楠曰:
乙生離位火雖炎,壬水重重制伏嫌,
水重火輕宜見土,北方水運實難痊。

乙木生臨午月,雖丙丁火分野之所,本來火土真傷官,本然不深畏水,
何期壬癸水太多了,水多了則能滅火之光矣。
早行[戊運],去水存火,生財。
大運入[申],壬水得生之地,破火,患足破形幾死,
幸而有戊蓋頭,[己酉、庚戌],帶疾處富。
一入[亥運],壬水得源而死,正謂「破了傷官損壽元」。

 

11. (#705101 通)

丁酉丙午丁丑辛亥福建裴應章尚書,取建祿之格

楠曰:
丁火炎火日主強,最宜財庫坐下藏,
酉丑金局多坐殺,西方運裡姓名揚。

丁丑日主,看月干會火局,支會金局,財能生官,乃貴藏在支中有氣,
丙辛合貴氣、合日干,財能生殺,利名顯達。
喜行西方財路,而萬里飛騰姓自香,功名顯、壽無強,位重權高振皇邦。
雙親先逝,鴛鴦分飛,孔懷四位,晚生三鳳,子女團圓,福壽雙全之造也。

 

12. (#705102-1)

丙寅庚子壬子辛亥書林場環五公,富貴,假傷官格

楠曰:
壬水重重氣有餘,歲時有木吐南枝,
木衷貴有庚辛病,運到東方大有餘。

壬子日干,生臨亥十一月,天干又有庚辛,貼助身強。
壬水貴清,秀氣從何而洩?
蓋喜寅亥兩木,望一陽而生,兩木類聚有情。
壬水見木,而洩其真精,秀氣分明在木矣。
木衰為病,又有庚辛浮金,遙欲剋木,但庚辛動金,亦不能剋地支這靜木也。
一入東方[寅卯辰巳]之支,衰木得此,殆猶枯木之逢春也,則富貴不豐且厚乎?
運入[巳]中,有庚金損木,推其不利。
入[午]地
,午中己土,又且損刃,則死之理,亦可知矣。

 

13. (#705102-2 玠)

乙巳癸未戊子癸丑盱江筧溪胡錫三公,富命,假傷官格

楠曰:
戊臨未月土尤強,最喜金成巳丑方,
土厚見金多秀氣,最嫌早運火來藏。

戊土生未,極為土旺也。
然辰戌丑未四土之神,然辰土帶木氣剋之,戌丑之土帶金氣洩之,
此戊土雖旺而不旺,故戊臨此三位全,多作{稼穡格},不失中和。
若未月土火氣也,見火以生之,所以土為極旺也。
若土臨此未月,見四柱土重,多作火炎土燥,不可稼穡看。
但臨此月之土,見金結局者,不貴即富也。
書云:「土逢季月見金多,終為貴論。」
若此造早年,行[午運]尚否,火傷金也。
一行[辛巳、庚辰]二運,衰金得此,財發數千萬緡。
一入[寅運][甲辰年]
(/*60歲),蝦蟆瘟死,家無瞧類,蓋為火剋衰金也。

 

14. (#705103 鑰)

乙巳丁亥壬午庚戌盱江羽,旺變為弱格

楠曰:
壬臨亥月水難當,財殺重重返受殃,
水旺亦宜微見土,若教土重禍難當。

壬水雖生亥月,本為水旺也。
但四柱火土重重,年上巳沖亥祿,早年出家,
[丙戌運]極貧,火土厚也,
[乙酉、甲申、癸運],金水有氣,原作傷官好傲,頗作威福,衣食僅能安身。
一入[未運],火土大旺損金,[丁酉年]
(/*53歲)五月,火旺月死矣。

甲乙生寅卯辰月多金,丙丁生巳午未月多水,
庚辛生申酉戌月多火,壬癸生亥子丑月多土者,非貧即夭。
但喜二點剋神,剋多者,俱不美,至驗也。此子平之外見,屢試中也。

 

15. (#705104-1)

【己酉、丙寅、甲子、乙丑】盱江劉慶二道人,木衰金旺格

楠曰:
甲木生寅木尚微,初旬木嫩畏金欺,
雖然有火怕金去,水運那堪火又危。

甲木生於寅月,初旬木火初生之際。
術土推其木向春生,木火通明有貴。
夫何木嫩不勝金制,且酉丑合成金局,
初行北方水資木氣,衣食頗付佳。
一入西方金旺之運,守茅庵度口,且手足瘋癱,[酉運]而死,若只一點金尚可也。

吾都何標四公,是[乙亥時]也 (#705104-2),,享餘蔭,行西方[酉運]亦死。

 

16. (#705104-3)

【己巳、丙寅、甲寅、乙亥】盱江劉翰十一公,金木相停格

楠曰:
甲生寅月術猶輕,木嫩金輕得兩停,
運入西方金便勝,中和氣失少安寧。

甲木生寅,四柱木金,俗看則似木多金少也。
殊不知正月氣寒,木神柔脆,木不勝金,
[甲子、癸亥、壬戌運],滋木,財發千緡。
西方[申酉]騫滯
 (辛酉、庚申),[申]死矣。

 

17. (#705105-1)

【辛卯、辛丑、丁卯、癸卯】盱江夏貸岱二公,印制食神太過

楠曰:
丁生丑月土神微,卯木三重剋過之,
喜有三金來剋木,一番病過一番醫。

丁生丑月,此命極難尋用神,蓋丑中有一己土也,得有三點乙木貼身剋之,
此則用己土為用神,乙木為病也,明矣。
蓋得三點辛金,又來剋木也,一病一醫,得考壽寧者此也。
一生只得[酉運]五年,極美之運。
蓋酉字衝去卯中乙木之病也,運入東方木旺,八十有餘方死。

 

18. (#705105-2 鑰)

乙卯己丑丁亥壬寅撫城李元六公,土輕木重之格

楠曰:
丁生丑月土神明,火土傷官格自成,
只畏木金來剋土,再行木運禍非輕。

丁生丑月,己土透出,乃作傷官,用土明矣。
初行[丙戌],火來生土,財意頗遂。
大運入[乙],木來剋土,破了傷官而死。
蓋因原有乙卯之貼身,又有寅亥二木為助,
所以再見[乙運],正謂「運會原有所害之神」,安得不死乎?

 

19. (#705106-1 鑰)

【壬辰、辛亥、甲戌、丙寅】臨川吳開六公,富命,假傷官格

楠曰:
甲木雖衰亦有根,丙寅時透火神妍,
火虛有焰成真格,金水因知作病源。

甲木得生於亥,辰年木氣托根,甲木寅時得祿,
四柱木俱得氣,又有壬水滋之,甲木則變弱成強,
望見時上丙火,精光透出貼身,則甲木情思向丙火為用神也。
則以壬火為破丙之病,辛金為破格之病,
早行[壬子、癸丑],甚是平常,破壞丙火用神。
望見東南,有木有火,有土剋水,有火剋金,病神淨盡,一發沖天,
至[庚申]金水破格而死也。

 

20. (#705106-2 鑰)

【丁丑、辛亥、壬子、癸卯】休杭葉暢二,貧命,假傷官嫌印

楠曰:
壬臨亥月水汪洋,木透天干作假傷,
不全丑中金氣在,西方金運極難當。

壬水生亥,雖有月上虛財,被時上癸水動之,
雖有木為傷官,十月之木,根枯葉落。
原有丑中辛金損木,
一入西方[酉運],會起金來損木,病患瘋癱,手足並行為丐,
而又聰明者,傷官洩氣故也。

 

21. (#705107-1 通:成國公)

【丙子、丁酉、壬申、辛亥】陳都爺,貴命,時上假食神,水清金白之格

楠曰:
金水清清兩字奇,時歸日祿理相隨,
分明水火為真秀,黃閣魁名間世稀。

壬生酉月,金水兩字雙清,金水之氣有餘,木火兩字不足。
金雖有餘也,而喜天干丙丁,遙來損金也。
喜無地支午火,實去破印,所以印得全美也,
壬水氣雖有餘,喜亥中甲木,洩其精英也。
其貴如此,蓋喜丙丁火、暗銷庚金,而存起亥上食神。
所以八月木氣凋零,其病甚重,所以病重者,多大貴也。
運入東方,補起水火二字,位登黃閣也,宜矣。
此乃天地至清之命,所以為天下至貴人也。

 

22. (#705107-1 通)

【甲戌、辛未、己酉、己巳】吾都何廿八公,假傷官,富命,金輕火重格

楠曰:
己臨未月土炎蒸,見火生身益壯神,
土旺喜金宜洩氣,養金喜水定超群。

己土生臨未月,火土炎蒸,其己土之氣旺盛,更且有火氣生之,
其土望見巳酉兩全為聚,透出酉金,己土則洩秀氣在金上去。
以丙丁火為損金之神。
[壬申、癸酉]運美,入[戌]訟災,
一入北方
 (乙亥、丙子、丁丑)、用水去火,財富。

一入[寅運],會成火局,破金而死。

 

23. (#705108-1 鑰,通)

【戊申、己未、戊午、辛酉】撫城周懷魯科,貴命,土重見金格

楠曰:
戊臨未月土重重,燥土尤嫌火氣烘,
時歲喜看金吐秀,運行西北志凌雲。

戊日未月,為火炎土燥之格。
蓋得辛酉時,金神透出,歲支申宮有水破火,此以火為病,水為福也。
大運入[壬],蓋得壬來剋火,放出辛金,折桂蟾宮,理自然也。
後行北方水運
 (癸亥、甲子、乙丑)尤美。

凡戊己土旺,見金多者,極聰明秀氣,至清至貴之命也。

 

24. (#705108-2 玠)

【癸卯、甲寅、丙午、戊戌】臨川袁應龍元貴,假傷官,土輕木重

楠曰:
丙火生寅火局全,火生戊土洩精元,
不堪衰土重逢木,早步蟾宮損少年。

丙行日主,結成火局,其火旺矣。
原寅中有戊土,午中有己土,又時上透出己土,
其丙火身旺,見此土而好洩其精也,作{火土假傷官格}。
然喜有甲乙木貼身,為破傷官之病,正謂有病方為貴格。
脫[辛]逢[癸酉流年]
 (31歲),剋去甲木病神,所以早擢秋闈,
[甲戌年] (32歲)入[亥運],原有甲木,得生於亥,
正謂「破了傷官損壽元」而死矣。
蓋正月戊己,帶木之土也,而土神極衰,最畏旺木剋之,
入[亥運]甲木得生,其死也明矣。
若天假之以年,若行[庚戌運],庚金剋去甲木,貴不可言也。

凡日干旺者,見有食神傷官,雖在日時,亦只作傷官看,何也?
凡日干旺,精氣滿畜,見有通洩血氣之處,則秀氣從之,
不可泥執子平,只以月令上用神。
如日主衰弱,見印星及陽刃,
身弱則親印綬陽刃也,身旺則自親食神傷官也。
如用食神傷官,只要食傷類聚一處有情,不宜間隔,
如前夏良勝命用木類是也。
如此造,多不曉作用土,只以官印。
若用官印,如卯亥運又死也也。
此則用衰土,見木剋之明矣。

 

25. (#705109 鑰)

【丙寅、壬辰、甲辰、丁卯】吾都傅後庵公,木火假傷官,木全寅卯辰互看

楠曰:
甲木重重旺氣深,木來用火透春林,
柱中最喜壬為病,火土重逢異等倫。

甲木生辰,稟全寅卯辰東方之秀氣,
喜年時丙丁虛火透出,作木火假官,
透出壬水,為破火之病神,
運行南方
 (癸巳、甲午、乙未),衰火得地為美,

雖[申酉]生水破火,亦喜有[丙丁]蓋頭。 (丙申、丁酉)
[戊己運]
 (戊戌、己亥),土能破水,放起用神,老益精神,福壽兩全,

只畏北方水破用神也。

 

26. (#705110-1 張楠之父,張啟元)

【丙申、癸巳、辛卯、壬辰】吾父啟完公,假傷官用劫

楠曰:
辛金生巳水重重,刑破官星水有功,
申巳兩庚來作用,運行申酉樂雍容。

辛生巳月,本用丙火,夫何貼身有申,破丙明矣。
年干丙火,本為虛官可用,時有壬水破之,由是捨丙而從水也。
以水為虛傷官,年月兩庚,類聚有情,正作金水傷官用劫也。
行[申酉]
 (丙申、丁酉)比劫得生,安享其樂。
入[戊己] (戊戌、己亥)破去假傷官,動多侮吝,
入[亥]生財,
大運入[子] (庚子),六十九,庚金劫神死地死矣。

 

27. (#705110-2 -張楠之長子張希禹)

【丁未、壬寅、乙丑、丁亥】予兄希禹,木火傷官官不足格

楠曰:
陰木生寅進氣時,又兼三印疊資之,
財官之運重重喜,水火逢來實可悲。

乙生寅月、進氣之木,更通三印資身,
無奈比劫重重爭財,而財不足也。
四火制殺太過,
早行北方不佳,喜庚辛金蓋頭
 (辛丑、庚子),破比劫、存財星,

[己運]財旺生官,有威震比劫之意。
行[亥運],壬水資比劫,爭財不已,
又合丙子年
 (30歲),火制金而水資木,書云:「木火傷官官要旺。」
用神受困,患麻症而死矣。

 

28. (#705111-1)

【戊寅、己未、丙戌、乙未】貴女命,作真傷官用印格

楠曰:
火逢稼穡洩精神,更喜柱中印綬親,
衰印最宜重見印,褒印兩國豈常人。

丙火生未,四柱土氣重重,洩弱丙火之氣,正作火土傷官,
身弱則自親印綬也。
原印星衰弱,運行印旺之鄉
 (乙卯、甲寅),受夫子兩朝封贈。

大運入[丑],辛金破乙死矣。

 

29. (#705111-2 - 張楠之母)

【辛丑、丙申、己丑、庚午】逸叟母,命金多用火

楠曰:
己土生申金氣重,金多用火反成功,
北方見水身多疾,日祿歸時壽福崇。

己土生申,金氣重重,傷官盜氣多者,用印而不用財也。
運入[庚子、辛丑、壬字]洩氣破印,患目而災病連連。
運入東方[寅卯]
 (壬寅、癸卯),木生火旺,而病稍痊,
然柱中真火,而又生吾兄弟三人者,何也?
蓋得丙丁二火、剋去傷官,存土精英,而能旺夫旺子也。
八十七歲,[辰運]合水破印,親壽方終矣。
用印深驗,論用財非深知命理也。
吾母一生,夫子衣祿,賴有此丙丁二火,苟無此二火,則孤矣。

 

30. (#705112-1 鑰)

【丙寅、甲午、甲戌、丁卯】極貧淫賤,夫星輕而制夫旺星

楠曰:
甲生午月火炎炎,剋制夫星本太嫌,
運再東方生火氣,孤貧淫妒不堪言。

甲生午月,傷辛金官星,夫星俱臨敗絕之地,
火氣益炎,辛金夫星之氣益弱。
且行東方,木生火熾,夫既受傷,而子胚胎損矣。
一生孤貧,桑間濮上之恥可聞乎?正謂無子也。
[壬辰、癸巳運],衣食頗饒,蓋得壬癸水破火存夫。
入[寅]夫絕
 (庚寅),木作灰飛絕矣。

 

31. (#705112-2)

【己丑、己巳、丁丑、己酉】孤貧女命,土有餘、木火不足格

楠曰:
丁逢己土食神多,洩損精神定奈何,
信是孤貧應有數,子多無子豈差訛?

丁火生巳,本為火之分野,
殊不知四柱食神傷官太多,洩弱丁火精英,
則是母胎虛耗,子無托生之所,正謂「子多無子」。
若得東方甲乙運,有木剋去子星,存養丁火精神,庶無尚可生子。此造何期運入西方,全無木氣,財神太重,財多身弱,一生孤若貧寒無子。入戌再加一土,愈洩精神,死矣。

 

32. (#705113=)

【丙子、辛丑、己卯、庚午】孤寡,木少金多之格

楠曰:
坐下夫星木氣微,不堪金旺木無依,
西方運入金多見,獨守孤燈只自知。

己土生丑,透出庚辛不宜,乃夫受制太過。
[己亥運],夫星得生,頗遂室家之願。
一入西方
 (戊戌、辛酉、丙申)剋夫,孀居到老,一子不肖,宜矣。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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