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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2 12:01:14瀏覽3350|回應4|推薦14 | |
今天看到新聞,陳師孟委員想要偵辦2009年檢察官們的一齣諷扁的劇。不管如何,看到這個新聞,加上以往陳委員的一些言論,我不僅毛骨悚然,難道監察院成了言論審查中心了嗎? 首先,一個監察委員在上任之初就不諱言自我的政治傾向,對司法系統頗多批評,當然批評沒有不好,但是這麼鮮明的政治立場,甚麼只辦綠不辦藍,扁案是冤案等等,就已經註定陳委員的自由心證並不是站在公平的立場上,而且完全對他人的建議和批評無動於衷,這種人怎麼可能是一個好的監察委員呢! 而且我們好好看看陳委員的過往歷史,他是一位經濟學者,雖然我不贊同他的一些經濟理論,但是我不會說他不學無術,因為這種情緒字眼只能顯示自己的虛心,你要說別人不好,要有論述,但是陳委員對於他看不爽的司法人員卻是只用情緒性的字眼來描述,這算哪門子批評,這叫做村姑野婦是的潑辣謾罵,是斯文掃地是的惡意攻擊。更重要是我一直都找不到陳委員對於扁案為冤案的論述,我只看到通篇對程序的懷疑,但是套用一句現在正夯的辭句,這一切都合法啊!懷疑是不能拿來證明任何事的,就像陳委員常常斬釘截鐵地宣稱馬前總統賣台一樣,如果用同一套標準來看,他是自我打臉打得蠻嚴重的。 再來有關諷刺劇一事,據報載陳委員的論點是: 「蓄意影響社會輿論,影響台灣國際形象」 這是甚麼論點啊!我都懷疑我們是到中國大陸了嗎?這種河蟹式的論點不是只應該出現在極權國家嗎?而且是陳委員最討厭的國家嗎?一個即席的表演竟然有這麼重大影響力?那當年反服貿,反課綱豈不是讓台灣丟臉丟到家了嗎?當年馬英九被起訴時,不也有地方法官為文認為馬前總統有罪嗎?那陳委員是否也要偵辦了解一下呢?如果陳委員戴著有色眼鏡來放大別人的行為,那就跟那個丟了斧頭就懷疑鄰家小孩那個人一樣,根本無法理性看待事物了!這也難怪,陳委員就像唐吉軻德一般,以為風車是怪物,鄰家女孩是公主一般,只不過這次風車成了司法系統,公主變成阿扁罷了! 不過前面的問題我都覺得還好,如果只是一個台獨老者的自我救贖,那是他的自由,我尊重,但是這次事件不一樣,因為他是監察委員,一個握有公權力的政治人物,這種對於言論自由的恐嚇才是最可怕的事,是不是以後任何有關阿扁的活動都要經過審查,以免 「蓄意影響社會輿論,影響台灣國際形象」 呢?這樣就算台灣獨立有意義嗎?這種只有集權國家才會有的想法竟然出自一位號稱學者的監察委員。想到這裡,我就想Sebastian Haffner在他書中提到納粹掌權後,派出許多意識形態強烈的人到法院去影響整個司法系統,甚至修改判決書,導致作者對納粹徹底絕望(左岸出版社有出版)。同樣的,一個監察委員只因為一齣諷扁劇就動用公器,這對言論自由事多可怕的傷害啊! 納粹時代有一位牧師(Friedrich Gustav Emil Martin Niemoller)講過這麼一段話: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 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
而現在我很擔心我們也會步上這樣的結果,台不台獨我尊重你的看法,而且這才是一個現代國家的精神之所在,如果為特定意識形態而丟失了靈魂,那就算達成目的又如何?陳委員如果為了替阿扁出氣而恣意羞辱司法和打壓言論自由,那麼只能說趕快懸厓勒馬!因為代價太大了!更何況陳委員憑甚麼這麼自信自己一定不會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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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