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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 21:37:39瀏覽552|回應3|推薦16 | |
(‧060409初稿 ‧090722未修正二稿)
-------------------- 在市府擔任約僱人員十年﹐出事後﹐同事才訝異於她工作桌抽屜內竟沒有任何私人物品。曾是九二一受災戶﹐大地震後承租國宅﹐一人獨居﹐未婚。月薪一萬六﹐也就是法定的最低薪資。 怎樣的生活呢?扣除房租水電﹐一個月能用的生活費恐怕不到五千﹐隨便偷她屋內沒值什麼錢的任何小東西﹐她要新購就都是生命中難以承受的重。 這樣的生活﹐我曾經過﹐得到半個顏回:'居陋巷﹐一簞食﹐一瓢飲。' 但樂不起來。 稍有不同的是﹐到有些多元就業方案單位登記﹐卻接到民營公司老板的電話。他說他也是肢障者﹐標到一些單位委外的公文輸入案子﹐為照顧同是天涯淪落人﹐只將工作機會給有殘障手冊者。薪資就是每月一萬六﹐每天須輸入至少100筆﹐每少一筆扣10元﹐超過120筆以上﹐每筆加10元﹐工作地點就在該公家單位﹐要輸入的公文由該單位人員指派。同事中有位一手肌肉萎縮﹐輸入很不方便﹐他每月所得其實沒有上萬。後來我上網查詢﹐該委外案單價每筆約三四十元﹐同時老板還可向勞工局申請補貼薪資一半﹐即老板每月僅付八千的薪資。後來看到報導﹐老板得到勞工局頒獎﹐嘉勉他照顧了四五十位殘障者﹐對政府減低失業率很有貢獻。我問他補貼薪資怎麼算?他說又不是馬上申請就有﹐申請核可了也不是馬上撥款﹐何況那些錢本就是要補貼給企業的。 我因不大安份﹐就走路了。 痛恨'賊仔脯'﹐我頗能體會。但記憶中﹐她有些聰明有些傻﹐個性直率急躁﹐怎能這樣的日子過了十年? 我忽然覺得﹐我是生命的酗酒者。刻意酗酒濫醉以遺忘生命中的記憶﹐猛然間回頭﹐竟是一大片又長遠的空白: 一個二十年﹐再一個十年。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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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