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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蹭在總統身邊的企業家─從巴紐案到慶富案 \ 陳朝平
2017/11/18 22:33:05瀏覽465|回應0|推薦10

2006年8月,反貪倒扁的紅衫軍蓄勢待發,時任國安會秘書長的邱義仁介紹的兩位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大搖大擺地走進了當時外交部長黃志芳的辦公室。不久後,三人達成了騰笑國際的巴紐與台灣建交的協議。巴紐方面要求台灣方面要支付建交費2000萬美金,金紀玖、吳思材兩位掮客為己謀福利,「暗中」加碼1000萬美金,將建交費用提高為3000萬美金。黃部長求功心切,欣然應允,並同意其中20萬美金為掮客的工作費用。

巴紐案最荒謬的部分在於,巴紐尚未台灣簽署建交公報之前,黃部長竟然迫不及待地將3000萬美金全數匯到今吳兩人的聯名戶頭。其後,台巴建交破局,台灣在新加坡政府的協助下,追回了大約1500多萬美金,還有1400多萬美金不知下落。金紀玖翹頭到美國,吳思材比較倒楣,在台灣服刑三年後遣返新加坡。或許是台灣錢淹腳目,被A走的1400多萬美金,從此無人聞問。

巴紐建交案鬧到2012年12月25日,西洋聖誕節,台北地檢署偵結,聖誕老公公送了個大禮給邱義仁與黃志芳,認定並無證據顯示他倆曾經涉嫌貪汙與侵占公款,處分不起訴。當時,已是馬政府時期,邱黃二人已是閒雲野鶴隻身,當年的政治責任,無須肩負,也無人追查,再次凸顯馬英九總統與國民黨的宅心仁厚之一般。

風水輪轉,2016年民進黨贏(迎)來完全執政,黃志芳鹹魚大翻身,儘管無緣駐星代表(不知是不是因為新加坡政府對黃部長當年的荒謬表現心有餘悸,沒能同意黃代表的任命案?)最終,還是出任所謂的新南向辦公室主任一職。

新南向辦公室成立年餘,據說,東南亞來台觀光客人數大增,(東南亞來台旅客本來就不多,基數小,絕對數目稍有增加,比例增長便很可觀)此外,看不到有啥具體可觀的成效。在某一雜誌媒體的專訪中,黃主任信誓旦旦地給台灣企業指點了一條新南向的明路---印度。然而,根據在下我的親身經驗,除了學習瑜珈,或是跑到印度開班授徒教中文以外,與印度人打交道、做生意,迄今還沒聽說有台灣企業討到便宜的。回想起黃主任當年被兩名名不見經傳的外交掮客騙得團團轉,連巴布新幾內亞的土人都搞不定黃部長,如何能玩得過和中國同樣有數千年文化的印度朋友?新南向辦公室主任如此這般,新南向政策前景很難樂觀。

也不知道是因為黃主任急於引導台灣造船業南向發展?還是民間造船業主動獻策?或者,一如當年國安會長官有交代,黃主任在2016年9月23日,在他位於總統府的新南向辦公室,會見了應該是舊識的慶富造船負責人陳慶男、陳偉志父子倆。

一年多以後,這場會面變得有些羅生門。

慶富的陳偉志副董事長對外臭屁,說他進了總統府見了高層,沒兩天,國防部立馬撥交了24億台幣到慶富的銀行戶頭。乖乖,比較起來,當年外交部匯給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的3000萬美金,簡直是小兒科了!

對於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的人所說的話,咱們必須懷疑:陳某父子進到總統府見的高層,真的就是黃志芳?而不是黃志芳的高層?高高層?總統府先是大怒,後來一查,樂了!原來慶富造船陳氏父子二人從前朝到當朝,進出總統府有如馬英九的家常便飯(沒有貶低馬英九的意思,而是因為蔡英文不吃家常便飯),多著哪!馬朝五次,蔡朝一次,共計六次。蔡朝的這一次,目前查出來,登記有案的,就是和黃志芳主任見面的那一次。

白紙黑字,黃志芳倒是爽快地承認了。有媒體報導說,黃接見陳氏父子是因為陳某人好像是東南亞某國的代表。蓋東南亞以及南太平洋許多小國家,往往會無薪也無償禮聘台灣商人擔任該國的過XX代表,台灣商人也因此種身分可以驕親友同儕,必要時亦可招搖撞騙,且是敲開立法院和外交部、經濟部大門的最佳利器,因而不少台灣商人對此種身分趨之若鶩。黃志芳幹過外交部長,對於此類代表身分應不陌生,對此類代表的「水平」理應知之甚詳,會見此種代表跟他們談新南向,不知道該說是「問道於盲」,還是該說「與虎謀皮」?

陳慶男在接受高雄地檢署傳喚時,被記者問到與黃志芳的會面,陳慶男說得很明白---「就是去談響應新南向投資的事宜」,妙的是,先是有媒體報導,黃志芳說,那場會面是閒聊,無關他主管的業務,所以辦公室的同仁沒有紀錄。後來,黃接受電台訪問又說,他與政風處聯繫,請同仁調出當時的會議紀錄,說的全是印尼造船案與摩洛泰島開發案,陳男確有抱怨銀行付款一事,但抱怨數朋友閒聊性質,與新南向業務無關,因此,那部分未被記錄。黃並保證,他絕對沒有將這些抱怨轉達給總統或軍方。

陳慶男和黃志芳的說詞有無虛假,有待查察。不過,90年代,在下我便曾經率領台灣媒體朋友前往印尼雅加達及萬隆,搭乘並參觀他們國營的飛機製造工廠。經驗法則告訴我們,印尼早就會製造飛機了,黃陳二人隔著萬里之外談印尼造船案,不知是黃志芳「君子可以欺之以方」?還是陳慶男忽悠黃志芳?邏輯上來說,我們不免有幾點揣測:

最不具敵意的揣測:勞工想圖個一例一休都不可得,這些傢伙坐領乾薪,竟然還可以在上班時間找人來辦公室閒聊扯淡?

稍具敵意的揣測:堂堂總統府裡會見,關鍵談話竟然沒有會議紀錄?是不方便紀錄?還是像Mission Impossible一樣,雙方談完後20秒內自動銷毀?從犯罪偵查角度看,沒有紀錄,或是找不到紀錄的的會議,叫密會,肯定、鐵定有問題!這麼重要的「抱怨」,站在輔導廠商南向的立場,竟然不轉達上級領導?這也未免太不盡責了。

更具敵意的揣測:陳黃會之後不久,卡住了許久的24億就撥到慶富的帳戶裡,時間序列上太過巧合了!陳黃會究竟談了甚麼?陳黃會之後,黃做了甚麼?晉見了甚麼人?打了甚麼電話?凡走過,必留痕跡。黃志芳應該立即「被停職」靜待調查,檢調應該立即查扣相關證物以及通聯記錄、會見紀錄。更重要的是,應該成立特別偵察小組,啟動吹哨人保護機制,鼓勵涉案人員自首轉為汙點證人。(你可以嘲笑我FOX Crime頻道看太多了,但事關公務人員官箴與軍人清廉問題,事關數百億公款遭五鬼搬運,豈不是應該採取霹靂手段來偵辦?)

最後,還有三點聯想:

第一, 為什麼又是黃志芳?還沒從巴紐建交案學到教訓?當公務機關的SOP鬆動時,便是官箴敗壞的開始,也是貪瀆腐化蔓延的時候了。

第二, 獵雷艦一案充分證明:當台灣不能掌握核心技術時,國艦國造便成了笑話、成了掏空國庫的溫床!這也提醒了我們,前瞻計畫裡的軌道建設是不是即將成為另一個笑話,是不是將再次地掏空國庫?

第三, 從李登輝、陳水扁到蔡英文,凡是喜歡蹭在政治領袖身邊的所謂企業家,特別是踴躍響應總統出訪的所謂企業家,都沒甚麼真本事!政府機關應該要小心提防這類的企業家,二十多年來,他們常常讓大家都成了輸家!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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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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