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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與總統兼閣揆都有修憲工程待解 108.5.17
2019/05/30 11:20:25瀏覽4642|回應0|推薦4
                 內閣制與總統兼閣揆都有修憲工程待解

        國、民兩黨總統初選之爭方興未艾,未來大選勢將肉搏遭遇,今夏初選星火同時燎原至明春總統選戰,準候選人爭相拋丟創意話題博版面,搶選民認同支持度,如「遷都高雄」、「總統兼閣揆」、「內閣制」等,尤以韓國瑜當紅炸子雞的總統留高雄辦公及總統兼行政院長迴響最多,但聲量大固然好,仍要引發共鳴莫曲高和寡。

        憲法層次議題,剛性憲法的我國,修憲工程畢竟艱巨非常,何況誰當總統未知數,八字猶少一撇,嬰兒還沒誕生倒已擔心起該怎麼幫孩子命名了!當然有意角逐者暢談憲改理想不是壞事,且讓我們斟酌這些高見具有多少可行性吧!

        先談總統在高雄總理庶政問題,歷代選擇定都條件,最重要考量在有險可守,也就是著重京都防禦安全,台北有「衛戌部隊」專門保護京城,防空飛彈佈置密度應該也比較高。中國發源於黃淮平原,直到清代北京故宮仍位在接近塞外,民初則擇都南京,取其地理位置在國土心臟地帶,兼可脫離故都帝制氣息。台灣不比大陸遼闊,台北反攻司令台功能亦式微,故而「韓總統」不管打算移都或只隻身在高辦公,既然樂不思住「總統府」,古帝王也常微服出巡,遊幸巡察都有,例如乾隆皇下江南,聽說有清帝捨36宮72院三千粉黛,偷溜出宮逛窯子,還得了性病,嚐鮮連帝王也難免俗呢!

        次談總統兼閣揆,依憲法設計,總統與行政院長職權就算沒涇渭分明,也些許楚河漢界,一旦發生院與院間爭執,豈不是由平行單位的行政院兼院長召集有關院院長會商解決?另總統行使締約及宣戰、媾和之權,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閣員由閣揆提請總統任命,某些人事任命副署權,都須搭配演出,若由一人包辦,定有弊端,何況總統兼行政院長等於脫褲子放屁,逕把行政院職權劃歸總統,合體一職即可何必兼,又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長代行職權至補選新正副總統為止,可知閣揆尚有緩衝中樞權力中空,暫彌補空窗期作用。倒是悠閒副總統除了天天等著代理總統,無一「顯像職權」,兼行政院長不衝突,老總統批示「著毋庸論」,所以總統日理萬機真的不適合兼。

        末談憲法必須「大修」的內閣制,它與行政向立法負責現行規定不甚符,多數黨的委員兼閣員,有導演兼演員暨球員兼裁判之弊,立委本尊必為自己閣員分身背書,豈會自我鞭策,發揮監督作用,萬一立委席次少的「執政黨」,總理或首相掌權,總統變弱勢虛位,皇權被相權架空,萬歲爺沒搞頭,像秦二世無奈坐令趙高指鹿為馬擅權,欲改良總統有權無責,與其把辛苦選上的總統糟蹋成雞肋,不如讓行政院長有最低限任期保障,既可讓他放手去幹,也可警惕總統謹慎選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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