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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案中的北檢角色很弔詭! 107.5.16
2018/05/19 16:50:38瀏覽1242|回應0|推薦8
              北檢的角色太弔詭了!

        馬英九前總統牽涉洩密案,台北地院引用憲法的總統院際調解權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改判4個月並得易科罰金。據媒體報導,高院發言人剛把判決新聞稿端出爐,即引來北檢檢察長辦公室「長達3秒的歡呼聲」,歡聲雷動音量傳到附近走廊也聽得見,足見其心情之「嗨」!等待判決結果又不是欣賞阿妹演唱會或看世界盃足球賽,需要這麼情緒投入,北檢弔詭行徑值得玩味也!

        按刑事訴訟法之公訴檢察官角色定位,係基於公益立場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目的要讓被告受適當之刑,也就是力求刑罰相當,甚至為被告利益上訴亦無不妥,故檢察官非得把犯罪者小案重辦趕盡殺絕不可,但觀之自邢泰釗接掌北檢以來,不但對馬英九所涉刑案不遺餘力展開偵辦,連特偵組已簽結的仍另起爐灶再起訴,我們很納悶,馬先生與新檢察長究竟有殺父之仇或奪妻之恨,有必要如此司法追殺般公權力對待?

        不管北檢新當家跟馬英九及國民黨是否有仇,抑或報答綠政權提拔知遇之恩,還是響應陳師孟監委「辦藍不辦綠」號召〈甘向淫威低頭〉,若本於法定檢察官本色,被告馬英九二審遭判刑雖是高檢法庭論辯大勝利,北檢「與有榮焉」,至少也該保持哀矜勿喜態度,豈有如世大運觀眾席見我國選手奪金似的驚呼,馬英九被判有罪,莫非台北地檢每位職員今年考績全部保證甲等,或可年終獎金加碼分紅,或身上能夠多長出一塊肉,北檢為何露出「得意的笑」?是奸笑、訕笑、傻笑、狂笑,皆有失司法官超然分際,不尋常表現頗耐人尋味!

        打馬挺綠得失心強,恭喜有人即將「保送」升官!馬案充「柯建銘隊」粉絲,司法明顯顏色選邊站,馬屁既然要拍就拍徹底點,建築物全漆成綠色,強迫全體職工「菁英入黨」,執政者應該更看得見投誠的。台灣司法慘遭政治玩到這般不堪,誠屬民主法治之悲!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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