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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2020/02/16 15:49:18瀏覽497|回應0|推薦0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二十三條
一 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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