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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
2020/02/16 10:32:20瀏覽489|回應0|推薦0
兒童權利公約
第2條
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族裔或社會背景、財產、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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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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