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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評論(3):從美中談判看伯恩公約的回溯保護問題
2014/06/27 17:20:14瀏覽129|回應0|推薦0

(本文原載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自立晚報二十版)

  今年年初,美國與中共的智慧財產權談判,曾經劍拔弩張,情勢緊繃,雙方幾至貿易開戰。其實雙方都色厲內荏,因為沒有一方有開戰的本錢,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各找台階下,草草收場。

  就美國而言,美國挾三○一超級武器,在世界各地擔任智慧財產權的蓋世太保,所到之處,無不披靡。雖然造成各國天怒人怨,但敢於反抗者,惟有沒有多少產品輸入美國的印度和巴西而已。而印度和巴西從六○年代起就領導開發中國家反抗智慧財產權的殖民主義,造成六○年代伯恩公約中開發中國家要紛紛退出,使伯恩公約差點成為「貴族俱樂部」。所幸一九七一年在巴黎另外訂定開發中國家優惠條款,才使伯恩公約不致分裂解體。而中共近年來對美國貿易有大幅出超,而其產品仿冒之程度,與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美國仿冒歐洲產品一樣嚴重,這使美國不再能夠忍受,要對中共施以一點顏色。否則豈非欺善怕惡,將來以三○一再對付其他國家,如何能夠立威?而以美國貿易代表人員的蓋世太保作風,一定會觸及中共的最後罩門──「民族尊嚴」、「國家內政」問題。

  再就中共而言,關閉CD或激光唱片工廠、修改法律等,這些都是中共認為屬於「民族尊嚴」、「國家內政」問題,美國豈能輕捋虎鬚?如果連這些都不保,豈不被台灣譏笑中共也沒有幾根骨頭,如何敢侈言民族大義,建立強大的中國?然而中共也了解到,只有穩定內政、發展經濟,才能避免像蘇聯般的解體。貿易戰爭不僅會使外匯減少,外國撤資、四個現代化破產,更會造成沿海工廠倒閉,盲流充斥,形成內政和治安問題,影響政權的穩定。尤其在主政者接班更迭較過去頻繁的情況下,每一個領導者,都不願意在自己手中出差錯,影響自己的政治前程。所以中共在貿易談判中退讓是必然的,問題只是退多少而已。因為除了內政和外交問題外,中共要加入GATT,也要美國的支持。

  反之,美國貿易代表雖然耀武揚威,但比起其他國家,對中共也只能見好就收。因為他們不了解中共,這只要看美國寧可以三○一恐嚇中共而不願取消中共優惠關稅,就知道美國會不為已甚。因為美國不了解中共是不是會蠻幹。打人一拳,自己也會痛的。貿易戰爭的過程,專制國家政府會利用人民的民族情緒牟利,民主國家政府會因受損害人民的反彈而減損威信。所以折衷起來,雙方只有一條路可走:美國顧全中共的面子,不談關閉工廠和修改法律;中共也給美國面子,承諾全力執行,掃除盜版。當然明年中共與美國間還是會發生同樣的問題,將又是一次看起來劍拔弩張的對峙,因為中共的執行只有五分鐘熱度而已。台灣早期是這樣,中共現在也會差不多。

  現在美國又挾三○一餘威及台灣為加入GATT有求於美國的雙重武器,迫使台灣在著作權法修正讓步,使一九六五年以前已經發行而公共財產的著作,回溯五十年,到一九四五以後作者死亡的著作,都加以保護。如果這種要求被接受,恐怕將會是一場比六一二更嚴重的風暴。

  其實有關美國與台灣的著作權保護回溯問題,早在民國七十七年的台美談判就已經談妥了。而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草簽的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中已明定台灣對美國著作的保護,不及於一九六五以前已發行而未註冊的著作。依據伯恩公約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台美協定優先於伯恩公約第十八條第一項的溯及規定。

  中共與美國的著作權談判,雖然涉及中共政權穩定的命根子問題,但中共仍固守最基本的尊嚴。台灣著作權法如果連公共財產都可以回復,那是連最基本的尊嚴都沒有了。

(轉載自蕭雄淋著,著作權法時論集(一),頁10~12,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7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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