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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門新廣場案卷〉 /蔡仁堅
2014/10/31 20:50:44瀏覽785|回應0|推薦8
“如果有機會,我要把東門城廣場做出一個典範,一個公共工程與市民廣場的典範”。終於,民國86年12月20日我們得到了這個歷史性的機會。

東門廣場整修,原是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85年10月核定的一個歷史空間美化案,原本只打算在文建會補助的九百餘萬元經費範圍內,做廣場的美化工程。

從86年1月到5月間,規劃單位交通大學建築與文化研究室舉辦了四次公聽會;6月26日劉育東教授提出期末報告,建議採用三階段公開競圖的方式徵求設計者及作品。於是這個由文化中心主辦的公共工程設計案,成為新竹市有史以來首件公平透明市民參與的公開競圖案。

民國87年元月8日,一共9件作品與賽,舉行競圖作品展及市民票選公開亮相。元月11日由8位知名的學者專家進行嚴格評選,最後由哈佛大學設計學院出身的邱文傑建築師脫穎而出。

設計者和作品選出最優,又經由公開招標,營建廠商也確定了,當進入實質的工程作業程序,諸多實質的困難也就來了。

廣場要美化,流經城門前的雨汙水下水道能不處理嗎?所以,廣場美化案之外,同時進行下水道工程案。而地下管線錯綜複雜,半個世紀以來卻沒有留下任何圖檔資料。所以,87年12月20日開工後,針對一一浮現的問題,必須一一克服解決。

工程面多次擴大,下水道涵管路徑改變,連接井增加,到了88年4月10日,挖掘到古護城河的遺址。遺址可以明顯分出清朝、日據、民國三個朝代的層次,是個活生生的歷史教材,古蹟審查專家迅速來做仔細勘驗,工程亦隨之變更設計及施工工法,以保存遺址並確保古蹟在施工中不受損傷。

不止要處理埋藏在地層裡的種種問題,我們檢討並統合了階段性的經驗後,認為,這樣的「古城門新廣場」典範作品,應追求一次臻於完善的施作,避免未來數年又大規模挖挖補補的二次施工。於是決定去克服預算經費的困難、傳統行政程序的緩慢,並胸懷理想,要精雕細琢迎曦廣場。不止使她足為竹塹地標,也成為台灣頂尖的歷史空間市民廣場。另外,也同時嚐試改革長期因襲的工程行政流程,為要求公共工程的高品質、高效率,注入新觀念建立新制度。

在追求更善更美的使命下,於是決定變更設計尋找經費增加施作人行地下道工程、玻璃地坪、光纖照明,與城牆同色的坡道城池,當然,還有香港知名燈光設計師関永權凱旋門式的燈光設計及其工程。

總計廣場美化工程和護城河下水道工程兩項,自88年5月28日第一次變更設計,各有四次共八次的變更設計。總工程費原為25,800,000元,經此八次變更設計,其中增加經費七次,追減經費一次,合計增加經費35,871,000元,總工程費計為61,671,000元。經費來源計:文建會補助12,000,000元(內含競圖費用與獎金)、省政府補助9,000,000元,省主席統籌款特別補助15,500,000元,及市政府從八個相關預算項目下共勻支25,611,416元。工期並一改公共工程延宕的習性,足足提前一年半完工啟用,極為難得。

一百七十年前,道光九年(1829)農曆八月廿日,竹塹石磚城竣工啟用後,時人整理竹塹城建造過程,從地方仕紳舖戶具呈朝廷籲請建城,到選址、定規模、建築過程、築城組織、各式材料及其種類、尺寸規格數量、分項工程,乃至工法、工錢、經費銀兩統計,詳盡實錄為「淡水廳建城案卷」,流傳至今已成為不僅是台灣歷史、更是中華文化圈歷史唯一碩果僅存、完整且豐富的古代築城文獻。

一百七十年後,古城門新廣場有新創造,今人亦理應對新廣場興築始末做一責任交代。至於那無數熬夜討論、協調、設計、監造、整合等繁複工作的辛勤;規劃力與行政力合作的喜悅與艱苦,就難以文字描述了。

蔡仁堅寫于民國88年9月25日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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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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